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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檢查組報告節約能源法實施情況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12月21日   來源:新華社

配套法規和標準體系不健全影響節能工作推進

    新華社北京12月20日電(記者黃小希)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華建敏20日代表執法檢查組向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作關於檢查節約能源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時指出,相關配套法規和標準體系還不夠健全,影響了節能工作的全面推進。

    根據2010年監督工作計劃,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年10月組成執法檢查組,對節約能源法的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

    節約能源法于2008年4月1日頒布實施,其貫徹實施和不斷完善,極大地推動了我國的節能工作。2009年與2005年相比,萬元國內生産總值能耗由1.276噸標準煤下降到1.077噸標準煤,累計下降15.61%;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由2.59噸標準煤下降到2.043噸標準煤,累計下降21.1%。

    但從檢查情況看,節能法要求制定的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辦法、供熱計量收費管理辦法等尚未出臺。交通運輸、公共建築等一些重點領域的節能工作,缺乏系統的專門性配套法規的支持。

    鋻於此,報告建議,要按照節能法的要求和節能工作的需要,加快節能法的配套法規建設,制定具體的規章制度和政策措施,把節能法中的重要制度設計落到實處,增強法律的可操作性。

    在標準體系方面,大型公共建築和國家機關辦公建築的能耗限額標準缺失。高耗能産品能耗限額強制性標準和終端用能産品能效標準需要進一步擴大範圍,大部分工業用能設備沒有能效標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術和産品還沒有完善的行業節能標準。同時,節能標準的制定對現有技術水平遷就多,一些高耗能行業的準入門檻過低。

    報告建議,進一步健全重點用能産品能效標準體系,提高對標工作管理水平。修訂洗衣機等産品強制性能效標準,支持擴大能效標識實施範圍。研究制定公共機構和公共建築用能限額標準。進一步完善節能統計制度,指導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加強能源基礎工作,加強建築能耗、交通運輸能耗統計的基礎工作,全面摸清能耗現狀,為進一步推進節能工作提供依據。支持行業協會積極發揮作用,加快節能專業化人才隊伍建設。不斷加大節能執法力度,進一步強化節能法律責任的落實,做到違法必究,真正實現依法依規節能。

我國北方採暖地區超20億平方米急需節能改造面積僅完成不到5%

    新華社北京12月20日電(記者黃小希)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華建敏20日代表執法檢查組向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作關於檢查節約能源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時指出,目前,北方採暖地區有超過20億平方米的既有建築急需節能改造,但已完成的節能改造面積還不到5%。

    “北方地區既有建築節能改造任務重。2000年以前建成的建築大多為非節能建築。”華建敏説。

    與此同時,2009年,北方採暖地區超過50%以上的新建建築沒有按照法律的要求,安裝供熱計量裝置。施工階段沒有安裝供熱計量裝置或安裝質量低劣等現象十分突出,有些不符合供熱計量技術規程的要求。部分節能建築材料還存在著質量不高,甚至假冒偽劣的問題。

    針對新建建築執行節能標準不到位,既有建築節能改造任務艱巨的現狀,報告建議,狠抓建築節能標準的落實,加大對新建建築執行節能標準的監管力度,重點抓好新建建築施工階段執行建築節能標準的監管,切實提高建築節能標準的執行率。要繼續完善建築節能標準體系,特別是要根據不同氣候帶建築用能特點,因地制宜地制定建築節能標準。切實加強節能建築材料的使用管理和質量監管。

    在完成“十一五”北方採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築改造任務基礎上,繼續加大資金扶持力度,擴大既有建築節能改造規模和範圍。督促和引導各地因地制宜確定改造模式,多渠道籌措資金改造既有居住建築。通過必要的財政補貼、稅費優惠、貸款貼息等多種方式,支持和引導社會資金加大對建築節能改造的投入。

    華建敏表示,北方供暖節能潛力很大,要不斷總結經驗,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進北方採暖地區的供熱計量收費改革,按照節能法的要求,對實行集中供熱的建築分步驟實行供熱分戶計量、按照用熱量收費的制度。

    此外,目前建築節能工作主要集中在城鎮,尚未涉及廣大農村地區,適合農村地區的建築節能標準還是空白,適合農村建築節能的材料、産品和技術十分匱乏。農村地區建築大多沒有採取保溫隔熱措施,用能方式落後,用能結構不合理。

    針對這一問題,報告建議,重視農村節能,研發推廣價廉適用、有質量保證的節能建築材料、産品和技術,提高新型墻體材料利用率,發展太陽能、沼氣和秸稈等可再生能源。

    報告同時建議,因地制宜,穩步推進可再生能源的建築應用。積極推廣節能效果明顯、群眾歡迎的節能技術,切實提高建築節能效果。

我國節能技術和産品推廣應用不夠 自主創新能力不強

    新華社北京12月20日電(記者黃小希)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華建敏20日指出,我國節能技術和産品推廣應用不夠。具有自主品牌的節能技術和産品不多,特別是在關鍵核心技術方面受制於人,對進口的依賴程度較高。

    華建敏在代表執法檢查組向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作關於檢查節約能源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時作出上述表述。

    為推動節能技術進步,促進節能技術、産品的推廣應用,有關部門發佈了三批《國家重點節能技術推廣目錄》,在煤炭、電力、鋼鐵、機械、交通等11個行業,篩選並推廣了115項重大節能技術。

    我國還實施了“節能産品惠民工程”,對消費者購買使用節能燈、節能家電、節能汽車、高效電機等節能産品給予財政補貼。2008年以來,推廣節能燈3.6億支。2009年以來,推廣能效等級1級、2級節能空調2000多萬台,節能空調市場佔有率由5%左右提高到80%以上,主要生産廠家已停止生産能效等級4級和5級的空調。建立了政府優先和強制採購節能産品制度,制定了“節能産品政府採購清單”,並對空調、計算機、照明和用水器具實行強制性政府採購。

    但檢查發現,一些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産業如太陽能光伏電池製造等,産品多數用於出口,國外使用這些産品實現了節能減排,我國卻在生産中消耗大量能源資源。由於缺少政策鼓勵措施,節能效果明顯的LED燈等,因市場價格偏高,在國內應用較少。由於對可再生能源建築和綠色建築方面的稅收優惠、銀行貸款、用電價格等配套政策不完善,目前建築使用者、開發商的積極性都不高。

    與此同時,我國一些行業能效水平不高,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2009年,我國鉛冶煉綜合能耗高50%以上,乙烯、水泥單位産品能耗分別高60%左右和30%。

    為此,報告建議,發揮科技創新對節能的引領支撐作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強新能源、新材料、新裝備等節能技術和産品的研發推廣和産業化應用。加快推進以節能降耗為核心的企業技術改造,鼓勵企業積極採用新工藝、新産品和新材料,推廣成熟的節電節油、可再生資源利用等技術,依靠技術革新和加強管理,深入挖掘節能潛力。優化能源結構,大力發展水能、風能、太陽能、核能等新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落實、完善和制定切實有效的財稅政策,大力推廣節能産品和節能技術,在推動節能的同時,把節能環保型新興産業培育成新的經濟增長點。

    報告同時建議,進一步明確推進節約能源科技工作的重點任務,加強節能基礎研究和關鍵技術開發,有效利用信息技術等推進節能,推動節能技術成果的轉化和應用。

今年底全國太陽能光熱應用面積預計突破15億平方米

    新華社北京12月20日電(記者黃小希)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華建敏20日代表執法檢查組向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作關於檢查節約能源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時表示,預計到2010年底,全國太陽能光熱應用面積將突破15億平方米,淺層地能應用面積將突破2億平方米。

    華建敏表示,可再生能源在建築中的應用規模不斷擴大。2009年、2010年,共組織210個太陽能光電建築應用示範項目,總裝機規模182兆瓦。

    “節約能源法的貫徹實施和不斷完善,極大地推動了節能工作。”華建敏説。

    華建敏介紹,根據節約能源法的要求,中央和省級地方財政普遍設立了節能專項資金,大幅度增加了節能投入。“十一五”期間,中央財政從節能減排專項資金中安排627億元資金,用於企業節能技術改造、建築節能等能源節約支出。

    與此同時,我國實施了一系列促進節能的稅收政策,公佈了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節能節水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以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調整了汽車消費稅稅率,大幅提高了大排量乘用車消費稅稅率。實行了鼓勵節能技術引進和設備進口的關稅政策;調高了金屬礦和非金屬礦採選産品的增值稅稅率;在新疆率先進行資源稅改革試點,將原油、天然氣資源稅由從量計徵改為從價計徵,適當提高了稅額標準;實施了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等。取消部分高耗能企業優惠電價政策,對高耗能企業執行了新的目錄電價和差別電價政策,對超過單位産品能耗(電耗)限額標準的産品和企業實行了懲罰性電價。出臺了關於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産業發展的意見,明確了一系列財政、稅收和金融方面的扶持政策。

我國能源價格尚不能充分反映能源稀缺程度

    新華社北京12月20日電(記者黃小希)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華建敏20日代表執法檢查組向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作關於檢查節約能源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時表示,節能市場化機制的作用發揮不夠。

    “煤、電、天然氣等能源價格關係尚未理順,能源價格尚不能充分反映能源稀缺程度、供求關係和環境成本,價格對節能的政策導向較弱。”華建敏説。

    針對這一問題,報告建議,要按照節能法的要求,推進資源類産品價格改革,理順價格形成機制,實行有利於節能的價格政策,引導用能單位和個人節能。要運用財稅、價格等政策,支持推廣電力需求側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節能自願協議等節能新機制。逐步實行峰谷分時電價、季節性電價、可中斷負荷電價制度,鼓勵電力用戶合理調整用電負荷。

    報告建議,對鋼鐵、有色金屬、建材、化工和其他主要耗能行業的企業,分淘汰、限制、允許和鼓勵類嚴格實行差別電價政策。要實行有利於節約能源資源的稅收政策,健全能源礦産資源有償使用制度,促進能源資源的節約及其開採利用水平的提高。

    根據檢查情況,我國還存在節能監管體制不健全,能源統計制度不完善等問題。體制機制不完善,難以適應節能工作的需要。

    對此,報告認為,要更多運用法律手段和經濟手段推動節能,切實糾正突擊性的限制企業正常生産和居民生活用電的做法,建立促進節能減排的長效機制。

我國高耗能行業能耗約佔工業能耗的80%

    新華社北京12月20日電(記者黃小希)“工業特別是高耗能的重化工業發展過快、比重過高,帶動了能源消耗的強勁增長。”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華建敏20日代表執法檢查組向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作關於檢查節約能源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時表示。

    數據顯示,2009年,我國工業能耗佔全國一次能源消費的71.3%,其中高耗能行業佔工業能耗的80%左右。高耗能的一般加工工業生産能力過剩,工藝、技術和設備落後狀況較為嚴重,增加了能源消耗。

    與此同時,2009年,第二、第三産業增加值的比重分別為46.3%和43.4%。第三産業的比重比世界平均水平低20多個百分點,第二産業的比重遠高於世界平均水平。全國重工業佔工業産值比重從2000年的60.2%提高到2009年的70.5%,超過日本、德國、美國等在工業化過程中曾達到的峰值。

    華建敏指出,産業結構調整進展緩慢,給節能工作帶來很大壓力。我國經濟增長過度依賴第二産業特別是重化工業的發展,産業結構偏重。在三次産業結構中,第二産業比重偏高,第三産業比重偏低;在工業內部結構中,高耗能行業所佔比重過高。

    此外,近年來,交通運輸結構中道路、航空等能耗較高的運輸方式所佔比重越來越高,城市公共交通發展滯後,大中城市小汽車發展過快,耗油量增長迅速。

    “從我國當前的經濟發展看,調整和優化經濟結構是進一步推進節能工作的突破口。”華建敏説。

    針對上述問題,報告建議,要把結構調整作為轉變發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制定與節能減排相適應的結構調整目標,毫不動搖地繼續推進經濟結構優化升級,提升結構優化對節能的貢獻率。大力發展服務業和高技術産業,不斷提高服務業比重,抑制重化工業過快增長,嚴格限制高耗能産業發展,加快淘汰落後産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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