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工作重點 強化監督檢查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0年全國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綜述
新華社北京12月23日電(新華社記者)2010年,各地區各部門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認真解決農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推動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取得新成效。
加強組織領導 農村黨風廉政建設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不斷完善
2010年初,中央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聯席會議召開,審議通過了《2010年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點》,對全年工作作出了部署。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會議精神,健全工作機構,明確任務分工,狠抓督促落實。目前,全國31個省(區、市)和大部分市縣都建立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河南、山西兩省在市、縣紀委成立了農村黨風室,江蘇省在縣級紀委設立了農村紀檢監察室,黑龍江等地創新鄉鎮紀檢工作體制,組建了派駐中心鄉鎮紀檢工作室。今年以來,安徽省大力推進“陽光村務工程”,寧夏回族自治區在農村基層積極開展“勤廉為民工程”,四川省在農村黨員幹部中組織開展“勤廉雙優”爭創活動。
加強教育管理 農村基層黨員幹部作風進一步轉變
結合正在深入開展的創先爭優活動,農村反腐倡廉教育持續推進,2010年各地共組織農村基層幹部教育培訓46萬餘次。各地圍繞規範和制約權力運行,積極探索加強農村基層幹部管理的辦法和措施,今年全國有近170萬名農村基層幹部進行了述職述廉,對23萬餘名鄉村幹部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民主評議活動廣泛開展,各地對24萬餘個鄉鎮基層站所進行了民主評議,村民評議村幹部近209萬人次。一些地方積極創建便民服務載體,健全聯絡和服務群眾制度,目前全國已建立鄉鎮便民服務機構近4萬個、村級便民代辦點近38萬個。
突出工作重點 農村集體資金、資産、資源管理取得積極進展
今年以來,針對一些地方農村集體資金、資産、資源管理中存在的底數不清、監管不力等問題,各地區和有關部門加大工作力度,以清産核資為基礎,以健全制度為重點,以規範管理為目標,推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深入開展。遼寧、安徽、福建、湖北、廣西、寧夏等省(區)全面部署開展了清産核資工作,全國共有21萬餘個村清查集體資金386億余元。山西、上海、江西、重慶等省(市)出臺規範性文件,構建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體系。中央紀委、財政部、農業部、民政部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村級會計委託代理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各地科學推進、規範運作、加強指導,目前全國已有近79%的村實行了會計委託代理服務。河北、吉林、黑龍江等省拓寬代理服務範圍,實行了“三資”的全面委託代理服務。河南省2266個鄉鎮全部建立了“三資”委託代理服務中心,今年以來共代理農村集體資金288億元、資産422億余元,規範經濟合同9萬餘份,糾正違規資金3250萬餘元。山東青島市、安徽合肥市、吉林白城市研發了“三資”管理軟體系統,實現了流程化管理和動態監控。
強化監督檢查 確保中央強農惠農政策的貫徹落實
各地區和有關部門堅持經常性檢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突出重點項目和關鍵環節,加強對中央強農惠農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財政部會同監察部、國務院糾風辦、審計署組織開展了強農惠農資金專項清理和檢查工作。據統計,2009年10月至2010年10月,各地在監督檢查支農投資項目落實情況中共查處問題1295個,涉及金額近3億元;在監督檢查農業補貼發放情況中共查處問題2381個,涉及金額10億余元。湖北省著力構建點面結合的監督檢查體系,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牽頭組建463個檢查組,抽查支農投資項目5013個,督促整改問題2723個。上海市推進涉農補貼資金網絡監管平臺建設,完善監管平臺宣傳、查詢和監督投訴功能,保證農民群眾在涉農補貼資金髮放中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廣西壯族自治區制定強農惠農項目績效考評辦法,將項目資金管理進行量化、細化,納入績效考評體系,定期組織考評。
加大查處力度 一些農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針對一些地方違規亂佔耕地、侵害農民土地權益問題,中央紀委會同國土資源部組織開展專題調研,提出了進一步強化監督、嚴格執紀的意見。國土資源部加強對耕地保護和土地利用情況的日常巡查和執法監察,有效遏制了耕地減少過快的勢頭。今年以來,各地共糾正違法調整收回承包地、強迫流轉承包地等侵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問題4690個,涉及金額近16億元。天津、湖南、廣東、海南、甘肅、雲南、新疆等省(區、市)從農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認真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堅決制止涉農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行為。江西省對失地農民基本保障、農民建房收費和城鄉低保資金髮放工作進行專項治理,全省共清退不符合享受低保條件人員14萬人,清查出農民建房違規收費近2億元。各地不斷加大涉農違紀違法案件查辦力度,加強農村信訪工作,2009年10月至2010年10月,全國共立案查處農村基層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案件5萬餘件,給予黨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5萬餘人;共受理涉農信訪件21萬餘件,辦結19萬餘件。
推進制度建設 農村黨風廉政建設長效機制初步建立
各地把制度建設貫穿于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全過程,大力推進改革創新,積極構建農村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在加強村級民主管理方面,一些地方健全完善民主決策程序和議事規則,福建省60%的村推行了戶代表會議制度,內蒙古鄂爾多斯市探索實行以村民代表會議常設制為核心的“四權四制”運行機制,貴州省貴陽市烏當區推行村級重大事務“票決制”。在加強村級民主監督方面,全國有21個省(區、市)建立了村務監督委員會等村務監督機構,浙江、河南、陜西等省基本實現了“全覆蓋”。在推進鄉鎮政務公開、村務公開、基層黨務公開方面,全國94%以上的縣制定了村務公開目錄,98%的村集體實行了財務公開,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難點村”治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各地認真貫徹中央《關於黨的基層組織實行黨務公開的意見》,基層黨務公開的覆蓋面不斷擴大。山西省總結推廣運城市建設“陽光農廉網”的做法,通過互聯網公開重要村務信息,農民群眾可隨時了解、及時監督。一些地方積極探索防範農村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腐敗風險的措施辦法,遼寧寬甸縣、山東曹縣、江蘇常熟市構建農村廉情預警機制,促進了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科學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