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12月28日電(記者 黃勇)第九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的運動員註冊工作已經開始,在2011年3月底之前,參賽單位必須對參加這一運動會競賽項目的運動員進行註冊,未經註冊的運動員不得參加比賽。
根據《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運動員註冊與交流管理辦法(試行)》,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運動員註冊與交流的管理工作由國家民委文化宣傳司和國家體育總局群眾體育司負責。中國少數民族體育協會負責受理運動員註冊與交流工作。
辦法規定,一名運動員只能由一個參賽單位註冊,第二次報名截止前60天至第二次報名截止前30天,即2011年3月底至4月底,為第九屆全國少數民族運動會的運動員交流期,與註冊單位達成交流協議的運動員可變更註冊單位。
運動員同時與兩個(含兩個)以上參賽單位簽署參賽協議的,取消運動員的註冊資格。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參賽單位,視情節輕重記入運動會道德風尚不良記錄或給予通報批評。
第九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將於2011年9月10日至19日在貴陽舉行。第一次報名已于11月底結束,相關部門正整理統計報名情況。參賽單位按照第一次報名確定的競賽項目進行註冊。集體項目按照競賽規程規定人數註冊,個人項目按照競賽規程規定人數的一倍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