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0日電(記者白瀛、左元峰)文化部10日公佈了2010年全國文化市場十大案件。其中,網絡文化案件所佔比例大幅增長,基本上與傳統文化市場案件平分秋色;涉及知識産權保護的案件有5起,佔到總數的一半。
十大案件為:河南南樂縣倉頡陵廟會非法演出案、寧波江東天匯網絡服務有限公司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其作品並提供娛樂場所點播系統案、廣州特大非法音像製品倉儲案、常熟市王佳豪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網絡音樂經營活動案、烏魯木齊高原私自架設服務器從事網絡遊戲運營活動案、鎮江市宏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損壞宗元糧倉遺址案、上海眾源網絡有限公司未按許可載明事項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案、北京假冒偽造《中國教育學刊》等刊物從事非法出版和詐騙活動案、四川成都“移動城堡網吧”違規接納未成年人進入案、雲南迪慶州利用手機下載傳播淫穢色情信息等禁止內容案。
據文化部相關負責人介紹,2010年全國文化市場十大案件是從各地上報的148件文化市場重大案件中評選出來的,內容涵蓋演出、歌舞娛樂、音像、書報刊、文物、網吧、網絡遊戲、網絡音樂、網絡視聽、手機信息等不同市場門類,涉及文化娛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不同領域,具有較強的典型意義和示範作用。其中,網絡文化案件所佔比例大幅增長,基本上與傳統文化市場案件平分秋色;涉及知識産權保護的案件有5起,佔到總數的一半。
該負責人説,相較此前幾年,2010年各地辦理的重大案件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和趨勢:
一是重大案件涵蓋的範圍和領域更加廣泛。內容涉及演出、娛樂、文物、電影、音像、書報刊、印刷、網吧、網絡視聽、網絡遊戲、網絡音樂、網絡出版、旅遊、新聞採訪、手機媒體、廣播電視等各個文化市場門類。其中,音像、書報刊、印刷等領域的案件最多,共49件,約佔總數的33.1%;其次為網絡遊戲、網絡音樂、網絡視聽、網絡出版等網絡文化領域的案件,共39件,約佔總數26.4%;再次為互聯網上服務營業場所和娛樂場所方面的案件,共37件,約佔總數25%;此外,還有演出、文物、電影、旅遊、新聞採訪、手機媒體、廣播電視等方面的案件共23件,約佔總數的15.5%。
二是新興文化市場領域案件大幅增長。涉及網絡遊戲、網絡音樂、網絡動漫、網絡文學、網絡影視等網絡文化領域的重大案件數量比2009年增長近一倍,充分顯示出各地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已逐步加強了對網絡文化領域的研究和監管。此外,手機媒體提供非法服務、網吧影視侵權、網吧擅自停止技術監管措施、違規進行導遊活動、違規進行新聞採訪、擅自組織藝術考級、電視播出含禁止內容廣告等新型案件的比重也有所增加,監管的範圍和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
三是涉及侵權盜版的案件明顯增多。在148件重大案件中,有81起涉及音像、書報刊、網絡遊戲、網絡音樂等的侵權盜版經營活動,約佔總數的54.8%,充分顯示各地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進一步加大了對侵權盜版文化産品的打擊整治力度。
四是案件辦理質量和水平明顯提高,顯示出市場監管力度逐步加大,手段更加多樣。此次各地上報的重大案件不乏違法情節嚴重、社會影響惡劣、涉案財務數額巨大、涉案人員多、涉及地區廣等一批典型案件。其中,已進入刑事司法程序的有46件,約佔案件總數的31.1%;已經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的有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