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1月10日電(記者 鄧華寧)據江蘇省相關部門統計,2010年全省排污費徵收解繳入庫額達20.95億元,比前年的18.97億元增收了10.4%,連續l0年名列全國各省、區、市第一,為污染減排和環保事業發展提供了資金保障。
據介紹,20l0年江蘇省嚴格執行國家和本省排污收費政策,狠抓廢氣排污費,全面開徵污水處理單位氨氮、總磷排污費和施工工地揚塵排污費,積極應用自動監控數據,提高了排污費徵收的科學性和規範性。江蘇省還提高排污費徵收標準,促進重點區域環境質量改善。比如説,從2010年10月1日起,將太湖流域污水排污費徵收標準由每污染當量0.9元提高到1.4元,進一步促進了化學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的總量減排工作。
同時,環保部門認真組織開展排污費徵收稽查工作,2010年僅省環保廳直接稽查的企業就達50家,核定應追繳或需重新核定排污費1580萬元,並對20家排污費欠繳企業予以通報,對3家企業暫緩審批新上項目、暫停環保資金的補助和項目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