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1月25日電(記者 黃安琪)25日,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佈《“鎮保”、“農保”領取養老金人員增加養老金辦法》,從2011年1月1日起,“鎮保”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90元,“農保”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45元左右。
《辦法》規定,從2011年1月1日起,對2010年底前按上海市“鎮保”相關規定,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90元。同時,對2010年底前按上海市“農保”辦法,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的人員增加養老金。各區縣農保養老金增長水平,按照人均月養老金增加45元左右安排。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的具體標準由各區、縣人民政府確定,其中,對年齡偏大、月養老金低於364元的人員給予適當傾斜。
據悉,自2003年上海出臺“鎮保”制度以來,上海也建立了正常的“鎮保”養老金增長機制。今年是連續第8年實施“鎮保”養老金增長辦法,上海市將有40.14萬“鎮保”領取養老金的人員提高養老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