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31日電(記者 韓潔)記者31日從財政部獲悉,“十一五”時期,中央財政累計安排水利投入3655億元,比“十五”時期的中央水利投入1772億元增加1883億元,增加1倍還多。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指出,改革開放以來,各級財政認真貫徹中央關於加強水利建設的各項方針政策,堅持多渠道、多層次、全方位籌集資金,不斷增加對水利改革發展的投入。
據初步統計,“十一五”期間,中央財政累計安排水利投入中,中央預算內基建投資用於水利工程建設投資2315億元,是“十五”時期的1.7倍,支持南水北調工程、治淮重點工程、農村飲水安全、大中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大型灌區續建配套及改造、千億斤糧食規劃田間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設。
“十一五”期間,中央設立重點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專項資金,2007年至2010年共安排資金347億元;五年累計安排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補助專項資金169億元。2009年以來,先後實施了兩批850個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
此外,中央財政還加大農業綜合開發投入,“十一五”期間共安排農業綜合開發資金349.66億元,用於以農田水利建設為主要措施的中低産田改造項目、高標準農田示範工程建設、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和水土保持項目。
財政部表示,各級財政特別是中央財政對水利建設的投入大幅度增加,對加快我國水利建設發展、確保大江大河安瀾、實現農業連續豐收發揮了重要作用。與此同時,公共財政逐漸完善支持扶持政策,支持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支持節水型社會建設,建立農田水利建設資金整合機制,實施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等也取得顯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