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這是黨中央、國務院基於當前我國國情水情,以強化水資源管理為切入點,大力促進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一項重要戰略舉措。我們一定要按照中央的決策部署,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思想上要高度重視,措施上要切實可行,行動上要堅決果斷,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當前,隨著工業化、城鎮化深入發展,全球氣候變化影響加大,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強化水資源節約保護的工作任務越來越繁重,水資源管理面臨的挑戰錯綜複雜。比如,人多水少,水資源時空分佈不均,與生産力佈局不相匹配;水資源過度開發、低效利用、污染嚴重已成為制約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突出瓶頸。我們要尊重自然規律和社會發展規律,合理開發、優化配置、全面節約、有效保護水資源,在“十二五”期間基本建立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框架體系、水資源保護和河湖健康保障體系,使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明顯改善,城鎮供水水源地水質全面達標,重點區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地下水超採基本遏制,切實做到把嚴格水資源管理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一項戰略舉措,努力實現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保障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一定要加快劃定水資源開發利用、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用水效率“三條紅線”,嚴格實行用水總量控制,嚴格控制入河排污總量,全面建設節水防污型社會,促進經濟發展方式加快轉變。一是確立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紅線”,建立用水總量控制制度。要抓緊制定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建立取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體系;嚴格執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制度,對擅自開工建設或投産的一律責令停止;嚴格取水許可審批管理,對取用水總量已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暫停審批建設項目新增取水,對取用水總量接近控制指標的地區限制審批新增取水;嚴格地下水管理和保護,儘快核定並公佈禁採和限採範圍,逐步削減地下水超採量,實現採補平衡;強化水資源統一調度,協調好生活、生産、生態環境用水,完善水資源調度方案、應急調度預案和調度計劃;建立和完善國家水權制度,合理運用市場機制優化水資源配置。二是確立用水效率控制“紅線”,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要把節水工作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和群眾生産生活全過程,加快制定區域、行業和用水産品的用水效率指標體系,加強用水定額和計劃管理;嚴格限制水資源不足地區建設高耗水型工業項目;落實建設項目節水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制度;加快實施節水技術改造,全面加強企業節水管理,建設節水示範工程,普及農業高效節水技術;抓緊制定節水強制性標準,儘快淘汰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用水工藝、設備和産品;對取用水達到一定規模的用水戶實行重點監控。三是確立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建立水功能區限制納污制度。要從嚴核定水域納污容量,嚴格控制入河湖排污總量;建立水功能區水質達標評價體系,完善監測預警監督管理制度;加強水源地保護,依法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強化飲用水水源應急管理;建立水生態補償機制;把限制排污總量作為各級政府水污染防治和污染減排工作的重要依據,明確責任,落實措施。
同時,要抓緊建立水資源管理責任和考核制度。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須對本行政區域水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負總責。要嚴格實施水資源管理考核制度,將考核結果作為地方政府相關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要加強水量水質監測能力建設,為強化監督考核提供技術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