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4日電(記者李鵬翔 雷敏)隨著農村學生數量減少和農村中小學佈局調整,農村“一村一校”已變為“多村一校”,農村學校交通安全隱患突出。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洪宇表示,解決校車安全問題,在全國實施“校車安全工程”刻不容緩。
周洪宇指出,由於農村交通相對不發達,加上經濟條件所限,許多學生家長和部分社會人員利用農用運輸車、拖拉機甚至拼裝車、報廢車接送學生,交通安全隱患突出。近年來由校車引發的事故已出現多起。我國首部強制性國家標準《專用小學生校車安全技術條件》已于去年7月頒布實施,為啟動實施全國安全校車工程打下了初步基礎。但標準頒布之後,在經費投入、監督管理上也面臨一定困難。因此,周洪宇表示,這需要政府部門進一步提高認識,把提供校車服務作為政府必須提供的公共服務內容,應借鑒“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推動實施“校車安全工程”。
周洪宇建議,可以建立負責全國校車安全工程的專門委員會,以《專用小學生校車安全技術條件》為基礎,選擇合格的汽車廠商,製造符合標準要求、有嚴格安全測試的校車。校車的外觀和標誌應予以統一,顏色可統一規定為醒目的黃色等。實施全國校車安全工程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國家對學生的車費適當補貼,由各級政府財政分項目、按比例分擔,東部發達地區自己解決,中部一般發達地區中央和地方各自承擔50%,西部欠發達地區,中央承擔70%,地方承擔30%。同時,政府對校車生産廠商和校車運營方給予政策性優惠,支持企業生産校車和運營市場。
周洪宇建議,校車由國家統一購買,運行線路由當地公安、教育部門和運輸公司協定,採取招標方式將運營權交給運輸公司,國家給予財政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