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3月18日電(記者張和平)記者18日從商務部及中國皮革協會獲得信息,歐盟委員會已于16日發出通報,宣佈從2011年3月31日起,正式停止對中國生産的皮鞋徵收反傾銷稅。這意味著長達近5年的歐盟對華皮鞋反傾銷本月底“壽終正寢”。
1995年至2005年,歐盟對中國皮鞋實施配額限制。2006年10月7日,又對中國皮鞋徵收為期兩年的16.5%的高額反傾銷稅。同年10月23日,5家中國鞋企上訴至歐盟初級法院。
2008年10月,兩年反傾銷稅到期後,歐盟再次發起期終復審,並於2009年12月22日決定將反傾銷措施再延長15個月。
2010年4月,歐盟初級法院駁回5家中國鞋企的訴訟請求。中國政府于當年4月8日上訴至世貿組織,就中國訴歐盟對華皮鞋反傾銷措施案提起設立專家組請求,正式啟動世貿組織爭端解決專家組審理程序。當年5月,在其他鞋企宣佈放棄上訴的情況下,溫州奧康決定繼續上訴至歐盟高院。在中國政府和奧康鍥而不捨的抵制下,終於“柳暗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