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布魯塞爾3月16日電(記者 尚軍)歐盟委員會16日宣佈,由於未收到任何復審申請,針對中國和越南皮鞋採取的反傾銷措施將很快到期。
歐盟委員會在當天發佈的公報中刊登了這則公告,這意味著長達近四年半的歐盟對華皮鞋反傾銷有望于月底“壽終正寢”。
為保護一些南歐製鞋企業的利益,歐盟從2006年10月起正式對從中國進口的皮鞋徵收反傾銷稅,稅率最高為16.5%。由於這起案件在歐盟內部引起了很大分歧,歐盟成員國最終將徵收反傾銷稅的期限由通常的五年縮減為兩年。
就在此項正式反傾銷措施本應到期時,歐盟委員會2008年10月不顧大部分成員國的反對,決定對中國皮鞋反傾銷案展開期滿復審,以決定是否延長反傾銷措施。復審期間,原反傾銷措施依然適用。
2009年12月,歐盟作出復審決定,將對中國皮鞋的反傾銷措施再延長15個月,計劃應于本月底到期。
歐盟對華長達四年半的皮鞋反傾銷遭到了歐盟有實力的製鞋企業、零售商和消費者團體的一致反對,因為此舉同樣損害了在華設廠的歐洲鞋企的利益,更讓歐洲廣大消費者多掏腰包。
代表2000多家歐洲製鞋企業利益的歐洲鞋業聯盟曾算過一筆賬:由於歐盟將對中國和越南皮鞋的反傾銷措施延長到2011年,歐洲消費者和企業損失數億歐元,增加的關稅約為10億歐元。
但歐盟委員會在公告中同時宣佈,將對中國和越南皮鞋出口到歐盟的情況展開一年的密切監測,如果形勢需要,仍會迅速採取適當措施。
由於不滿歐盟的反傾銷措施,中國政府2010年4月訴諸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機制,要求裁定歐盟的做法違反國際貿易規則,目前裁決尚未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