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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清查登記工作4月1日全面啟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3月1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18日電(記者姚潤豐)國務院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領導小組副組長、水利部部長陳雷18日宣佈,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清查登記工作4月1日全面啟動,屆時70多萬普查員和指導員將入戶開展普查數據獲取工作。

    陳雷在此間召開的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清查登記工作啟動會上説,今年是“十二五”開局之年,是貫徹落實加快水利改革發展決定的第一年,也是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的攻堅之年。各級水利普查機構要以保證普查數據質量為主線,全面把握水利普查清查登記總體要求,切實依法開展普查,切實做好技術指導,切實做好質量控制,切實做好進度管理。

    國家統計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統計部門要配合做好水利普查清查登記工作,抓緊配合提供普查所需基礎資料,積極配合開展普查清查登記工作,協助做好水利普查執法檢查工作。

    水利部副部長、國務院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矯勇介紹,根據國務院要求,水利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11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11年度。2011年必須全面完成清查登記工作,要控制好四個關鍵的工作完成時間節點,一是3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對象清查的準備工作;二是6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地方各級水利普查對象清查工作;三是7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全國水利普查對象名錄庫建設;四是12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填表上報工作。

    水利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是國家資源環境調查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全面了解水利發展狀況,提高水利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實現水資源可持續開發、利用和保護,國務院決定於2010年至2012年開展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建立國家基礎水信息平臺,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可靠的基礎水信息支撐和保障。

    《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的通知》強調,凡在我國境內水利普查範圍內的單位,都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有關規定和此次普查的具體要求,如實填寫、按時報送普查數據,確保基礎數據真實可靠。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資料。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普查中所獲得的涉密資料和數據,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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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全體會議召開
· 陳雷主持會議研究部署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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