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魯濕地是世界上海拔最高、面積最大的城市天然濕地,素有“拉薩之肺”的美稱。目前,植被佔拉魯濕地核心區的50%以上,每年這裡有3000隻左右野生候鳥飛來過冬,成為生態和諧畫面中的生動一景。
3月1日,《西藏自治區濕地保護條例》正式實施,成為我國首批依法保護濕地資源的省區,這對擁有全國最大濕地面積的西藏意義非凡。
保護濕地資源是西藏保護生態環境系統工程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西藏堅持保護與發展並重,大力實施“西藏生態安全屏障保護與建設”工程,生態環境越來越好。據悉,“十一五”期間,西藏自治區用於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的資金達101億,是“十五”期間的3倍多。
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西藏已經建立47個自然保護區,保護區面積達41.37萬平方公里,全區125種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39種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得到了較好保護。
此外,西藏在全國率先啟動草原生態保護獎勵機制試點,建立了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全區65個縣1.5億多畝公益林全部納入補償範圍;植樹造林172.1萬畝,防沙治沙64萬畝,退耕還林58.5萬畝,退牧還草5911萬畝;開展了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工作。
據悉,“十二五”期間,西藏將以建設國家生態安全屏障和生態西藏為目標,採取建立生態補償長效機制、強化節能減排、堅持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和加強環境基礎保障能力建設等措施,繼續保持生態環境良好。(記者 扎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