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3月23日電(記者 李美娟)面對今年各類“保障性安居房”總量達46萬套的目標任務,江西省表示將多渠道積極籌措資金大力推動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實施,今年5月份之前將中央和省級配套資金下達至市縣。
江西省財政廳負責人表示,2011年,江西省將進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級資金配套支持力度,省財政新增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專項資金6.59億元,總量達到12.49億元;安排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專項資金2億元;安排新增資金用於西部政策延伸縣農村危房改造2900萬元,總量達1.84億元;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獎勵資金8000萬元。
同時,積極落實國債轉借資金,支持市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將繼續對新建廉租住房按縣級每平方米100元、設區市每平方米150元(南昌市200元)的標準安排國債轉借地方資金約4億元;繼續安排市縣棚戶區改造國債轉借地方資金5億元。市縣財政要確保將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計提貸款風險準備金和管理費後的餘額,以及土地出讓凈收益不低於10%的比例資金,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
統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各地在確保完成當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務的前提下,可以將土地出讓凈收益、住房公積金增值凈收益等,統籌用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同時,根據政策規定,允許將中央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補助資金結余部分用於廉租住房購買、改造、租賃和發展公共租賃住房。
此外,江西還將積極創新財政支持方式,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作用,放大財政政策效能。通過採取財政貼息、政府資本金注入、稅費優惠等措施,吸引社會力量參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