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4日電(記者 王思海、李江濤)未來10年,北京市將依法增加教育投入,並已明確要求各級政府教育財政撥款增長應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並使按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教育費用逐步增長,保證教師工資和學生人均公用經費逐步增長。
24日,北京市舉行教育工作大會,出臺了《北京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北京市副市長洪峰在會上説,未來十年,北京市將健全以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的體制,依法增加教育投入。到2012年,北京市財政教育支出佔財政支出比例實現國家分解任務目標,並保持穩定增長。
北京市財政局副局長吳素芳在會上介紹,北京市財政部門將優先安排教育經費投入,保證教育財政撥款增長明顯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努力實現2012年財政性教育經費佔國內生産總值4%分解目標任務。
在《綱要》中,北京市明確了各級政府的責任,要求各級政府要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強化把教育作為財政支出重點領域予以優先保障,進一步落實“三個增長”,年初預算和預算執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體現法定增長,各級政府教育財政撥款增長應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並使按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教育費用逐步增長,保證教師工資和學生人均公用經費逐步增長。
《綱要》還提出要完善非義務教育階段培養成本合理分擔機制,根據經濟發展狀況、培養成本和居民可承受能力,適時調整學費標準。同時要擴大社會資源進入教育的途徑,完善社會捐贈教育和學校籌款的激勵機制;鼓勵社會積極捐贈,提高學校積極爭取社會捐贈的意識和能力;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興辦教育,健全公共財政對民辦教育的扶持政策,對辦學規範、特色明顯的民辦學校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