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3月25日電(記者羅爭光)記者25日從上海市民政局了解到,經上海市政府同意,從2011年4月1日起,上海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每人每月45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505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每人每月30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360元。
據介紹,上海此次調整低保標準充分考慮了物價上漲及上海市有線電視模轉數等資源性價格因素對低保家庭基本生活的影響,城鎮低保標準的調整幅度為12%,農村低保標準的調整幅度為20%。此次低保標準調整也是上海第十五次調整城鎮低保標準和第十一次調整農村低保標準。
2010年,針對物價上漲帶給低收入群體的壓力,上海已連續多次針對城鄉低保家庭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2011年元旦春節期間還為困難人群發放了“物價專項補貼”。上海市民政局局長馬伊裏表示,上海將著眼長遠,“逐步探索建立低保標準與物價指數、人均消費支出、最低工資標準、經濟和社會發展等關聯因素的聯動機制,及時有效地保障低收入、困難群體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