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3月28日電(記者 周潤健)為鼓勵和扶持民辦教育發展,有效解決民辦教育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各類資金瓶頸問題,4月1日起將正式實施的天津市首部規範和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天津市民辦教育促進條例》明確規定,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設立與本行政區域民辦教育發展相適應的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
該條例明確説,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將用於民辦教育創業輔導和服務;資助民辦學校的發展,鼓勵民辦學校教師的培養提高;獎勵對民辦教育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或者個人;支持建立民辦教育信用擔保體系;其他有關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事項。
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由財政部門負責管理,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報同級財政部門批准後使用。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對符合本市社會經濟發展需要,辦學質量高、信譽好,有發展潛力的民辦學校,優先給予資助或者獎勵。
作為天津一所知名的民辦學校,津英中學校長張慧穎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由於民辦校經費來源渠道狹窄,單純“以學養學”難以解決民辦校教師工資低等問題,資金不足嚴重制約著民辦校的全面發展。“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的設立,可以有效地緩解民辦校在辦學經費方面的困擾。”
天津市教委主任靳潤成表示,教委將積極爭取財政拿出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鼓勵、扶持民辦教育的發展,同時制定出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
據了解,目前天津市在教育部門註冊的各級各類民辦學校在校生81萬人,其中學歷教育在校生5.2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