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3月30日電(記者 王軍偉)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獲悉,為加快推進産業園區和城市新區的互動發展,充分發揮産業園區對城市新區的帶動作用,廣西將放寬新區、産業園區企業準入政策。
自治區政府近日出臺了《關於加快推進産業園區與城市新區互動發展的意見》,指出凡進入已經自治區、市批准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産業園區,且符合國家、自治區産業政策和産業園區産業導向的投資項目,除國家和自治區規定必須前置審批、核準外,均可直接辦理備案手續。
對進入開發區、産業園區註冊資本達到200萬元以上,或註冊資本達到50萬元以上從事科研、諮詢服務行業的企業,可申請直冠“廣西”名稱;國家和自治區重點項目企業、年出口額達到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企業、持有馳名商標或著名商標的企業、經營國際旅遊業務的企業、産品屬高科技的企業,以及國有科研機構,申請直冠“廣西”名稱不受註冊資本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