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烏魯木齊4月6日電(記者阿依努爾)記者6日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新疆大中專畢業生接受職業培訓可享受優惠政策。
新疆最近下發的《關於進一步促進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的意見(試行)》中規定,自今年起,自治區將對各縣(市)勞動保障部門組織開展的畢業生就業觀念和就業政策培訓,按照每人5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培訓補貼;畢業生有組織到異地培訓機構參加培訓,每人給予不超過200元標準的一次性交通補貼。同時,對於援疆省市培訓機構來疆開展技能培訓,或受援縣(市)組織畢業生到對口援疆省市進行技能培訓的,自治區將給予相應的培訓鑒定補貼。對於培訓中需強化漢語言的少數民族畢業生,給予每人每月150元的漢語言培訓補貼,補貼期限最多不超過6個月。
新疆還對各類企業培訓大中專畢業生可享受的優惠政策作了規定,如:企業吸納畢業生就業,並開展1至6個月崗前技能培訓或訂單培訓,畢業生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書後,企業可獲培訓鑒定補貼;在南疆三地州和阿克蘇地區所屬縣(市)、鄉(鎮)進行異地技能培訓,畢業生取得職業資格證書並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企業除按現行規定可獲培訓鑒定補貼外,還可獲得師資和設備等損耗特別補貼,補貼標準不超過每人300元。
新疆對於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初次參加“企業人力資源管理” “公共營養”等國家職業資格培訓,以及自治區統一鑒定職業培訓,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後,按照所獲職業資格等級,可獲得2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培訓鑒定補貼。
新疆對於高校畢業生到南疆三地州貧困縣、邊境縣的鄉鎮、村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將提高其生活補貼標準;對於靈活就業、從事家庭服務業的大中專畢業生,新疆還將按其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給予全額養老保險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