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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推進“南北有別”林改促農民增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4月0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銀川4月7日電(記者 趙倩)南部山區發展苗木産業和林下種植業、養殖業,北部沙區發展沙産業,變沙害為沙利,寧夏回族自治區在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中,按“南北有別”原則,科學劃分地域,在林改中實現生態效益和農民增收雙贏。

    寧夏西、北、東三面環沙,是我國土地荒漠化最為嚴重省區之一。自2009年林改試點工作開始,寧夏便大力推行各類生態經濟模式,讓農民從林改中獲益。

    據自治區林改辦介紹,寧夏公益林約佔全區集體林地的97%,為了避免公益林分到戶後農民管護積極性不高、毀林開荒等情況,除制定相應管護制度外,還必須因地制宜地將林改和農戶增收結合起來。

    在林木資源奇缺的北部沙區,寧夏將林改與防沙治沙相結合,制定了沙荒地治理財政補貼政策,比如規定喬木林每畝補助200元,灌木林每畝補助120元,鼓勵沙區農民在承包的沙荒地上發展設施園藝、沙生藥材等沙産業。通過減免稅費、鼓勵企業投資、聯合農戶治沙造林、政府貼息等政策措施引導,將農民關注林改的焦點吸引到寧夏扶植的沙産業上,變沙害為沙利。

    而在林木資源相對豐富的南部山區,為防止農民承包後毀林開荒,寧夏則通過出臺優惠政策,引導和鼓勵廣大農民利用分包到戶的林地發展苗木産業和種植業、養殖業等“林下經濟”,部分縣(區)還制定項目扶持、科技支撐、獎勵調動、訂單收購等措施。

    記者採訪了解到,通過林改,南部山區涇源縣借助本地較好的立地條件開展林木育苗,已形成了一條以苗木産業為主,林下種養殖、草畜産業共同發展的致富産業鏈,現全縣育苗面積達到16.8萬畝,實現苗木年銷售收入5600萬元。而彭陽縣則已基本形成“家家林下種草,戶戶林下養雞”的生産格局,全縣林區生態雞養殖點已達到50個,散養生態雞100多萬隻,直接經濟收入超過4000萬元。

    據了解,截至2010年底,寧夏已完成集體林地確權面積761.3萬畝,確權率達到94.9%,發放林權證13萬本,促進試點地區農戶年涉林收入增長近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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