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4月7日電(記者李麗靜)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落實任職回避規定,對配偶或子女從事律師職業的法官實行調崗。目前,7名法官已經被調整到新的崗位工作。
今年2月中旬,我國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關於對配偶子女從事律師職業的法院領導幹部和審判執行崗位法官實行任職回避的規定》,要求凡人民法院領導幹部和在人民法院審判、執行、立案、審判監督、國家賠償等業務崗位工作的法官,其配偶子女在其任職法院轄區內開辦律師事務所、以律師身份為案件當事人提供訴訟代理或者其他有償法律服務的,應當實行任職回避。
為此,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要求,全省各級法院以法官和部門自查為主落實任職回避。審判、執行部門首先在內部進行自查,符合任職回避的法官寫出申請,部門對院黨組寫出情況説明,確保不漏一人;然後進行15天的公示,公佈舉報電話,邀請社會各界予以監督;最後根據個人綜合情況進行崗位調整。
目前,河南省高院機關7名配偶子女從事律師職業的法官均主動提出申請,要求進行任職回避。經院黨組研究後,這7名法官的工作崗位重新安排到位。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立勇介紹説,任職回避體現了司法的公平、公開、公正。從審判執行崗位法官輻射到全體幹警,就是讓大家明白任職回避的具體要求和政策,最大限度地調動廣大法官主動參與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