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4月9日電(記者王新明)記者9日從貴州省物價局了解到,在醫藥衛生服務價格檢查過程中玩忽職守,檢查不力的,將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責任,同時在全省通報批評。
據介紹,此次檢查時間從今年4月開始,檢查時限為2010年1月1日以來發生的價格和收費行為,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價格違法行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貴州省物價局價格監督檢查局局長張凝説,將抽調檢查人員組成檢查組,對貴州省人民醫院等單位進行直接檢查;各市(州、地)價格主管部門要採取直接檢查、交叉檢查、下查一級等多種方式,確保檢查面達到100%。
貴州省規定,檢查人員在檢查過程中要嚴格執法程序、廉潔執法紀律,確保檢查質量。對重大價格違法案件,除沒收全部違法所得外,還要處以最高5倍的罰款,必要時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提高檢查的威懾力,同時提請相關部門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刑事責任。
貴州省還明確,凡是沒有按照國家和省的規定和要求組織開展檢查,或在檢查過程中玩忽職守,檢查不力的,將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責任,同時在全省通報批評並通報當地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