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4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下發《關於自覺接受檢察機關法律監督進一步推進刑事審判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更好地依法自覺接受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著力提高審理刑事案件的質量,不斷提高刑事審判工作的效率。
《通知》指出,各級人民法院要嚴格依照法律程序公正審理各類抗訴案件,認真聽取檢察機關提出的檢察建議,及時檢查和糾正案件審判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辦案程序合法,裁判實體公正。
《通知》強調,各級人民法院要切實做到嚴厲打擊嚴重危害人民群眾安全感的犯罪,該寬則寬,當嚴則嚴,確保案件處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要強化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準確把握職務犯罪的打擊重點和處罰原則,確保依法懲處職務犯罪。要通過推行量刑規範化試點工作、建立重大典型案例適時發佈制度和強化審級監督制度,指導下級人民法院統一司法適用標準,統一刑事上訴、抗訴案件的改判和發回重審的裁判標準。
《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要積極穩妥推進量刑規範化工作,推動檢察機關量刑建議工作的開展,進一步落實檢察長列席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制度,研究完善依法接受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工作機制,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研究、解決影響刑事案件審判質量的基礎性問題和影響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貫徹落實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