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4日電(記者 周婷玉)記者24日從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獲悉,國務院食安辦等九部門日前聯合發佈公告,要求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嚴格規範食品添加劑生産經營使用。
九部門要求,食品(含食用農産品)生産經營單位和個人必須誠信經營,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切實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禁使用各類非法添加物,規範使用食品添加劑,及時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隱患,確保産品質量安全。
九部門強調,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食品生産經營中使用食品添加劑以外的任何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嚴禁在農産品種植、養殖、加工、收購、運輸中使用違禁藥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對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銷相關證照,依法沒收其非法所得和用於違法生産經營的相關物品,要求其對造成的危害進行賠償,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部門明確指出,對生産販賣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廠主和主要非法銷售人員,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産食品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一律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從重從快懲處。
九部門強調,嚴禁非法制售國家公佈的食品中可能使用的非食用物質、禁止在飼料和飲用水中使用的物質;生産單位必須在産品標簽上註明“嚴禁用於食品和飼料加工”,並建立銷售臺賬,實行實名購銷制度,嚴禁向食品和飼料生産經營單位銷售。
同時,九部門指出,嚴禁生産、銷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添加劑,嚴禁違反國家標準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違反上述規定的,一律依法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懲處。
九部門要求,食品生産經營單位應嚴格按規定落實相關記錄、查驗制度。對記錄不真實、不完整、不準確,或者未索證索票、票證保留不完備的,責令限期整改;對提供虛假票證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相關産品的生産銷售;對因未嚴格履行進貨查驗而銷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責令立即停産、停業。對上述違法行為,同時依法予以其他相應處罰。
此前,國務院辦公廳已下發關於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的通知。
2010年全國查辦食品添加違法案5305起逮捕23人
新華社北京3月1日電(周婷玉、林鵬超)全國食品安全整頓工作辦公室綜合組組長蘇志3月1日通報指出,2010年全國共查辦食品添加違法案件5305起,依法逮捕23人。
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是2010年食品安全整頓的重要內容。
蘇志介紹,截至2010年底,全國各相關部門共檢查食品添加劑企業9.7萬戶,檢查食品生産經營單位363萬戶,查辦違法案件5305起,罰沒款1980余萬元,貨值6000余萬元,移送司法案件36起。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