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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印尼關於進一步加強戰略夥伴關係聯合公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4月30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雅加達4月29日電 中國和印度尼西亞29日在雅加達共同發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印度尼西亞共和國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公報》。公報全文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印度尼西亞共和國政府
關於進一步加強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公報
2011年4月29日,雅加達

    一、應印度尼西亞共和國總統蘇西洛·班邦·尤多約諾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于2011年4月28日至30日對印度尼西亞共和國進行正式訪問。

    二、訪問期間,溫家寶總理和蘇西洛總統在親切友好的氣氛中舉行會談,就雙邊關係及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問題深入交換了意見,達成重要共識。雙方對訪問成果感到滿意,認為訪問將成為中印尼戰略夥伴關係發展的重要里程碑。

    三、雙方回顧了兩國友好互利合作關係取得的新進展,一致認為,中印尼關係已進入全面發展的新階段,具有地區和全球戰略意義。雙方同意在中印尼戰略夥伴關係框架下,進一步增進在政治領域業已存在的緊密關係,深化和擴大經貿往來,促進文化交流和民間交往,擴大國際合作。

    政治

    四、雙方重申將繼續奉行相互尊重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原則。蘇西洛總統重申印尼堅持一個中國政策的一貫立場,支持中國和平統一進程。溫家寶總理對印尼方這一立場表示讚賞,並重申中國堅定支持和尊重印尼的國家統一、領土完整和主權。

    五、雙方對2010年1月21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印度尼西亞共和國政府關於落實戰略夥伴關係聯合宣言的行動計劃》感到滿意,一致同意採取具體措施落實好行動計劃,推進兩國各領域務實合作。

    六、雙方認識到加強兩國領導人互訪和完善高級別戰略對話機制的重要性。雙方同意進一步加強印尼政治、法律、安全統籌部長和中國國務院國務委員之間的雙邊磋商,責成兩國外長聯委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履行監督、評估各領域現有雙邊合作,並尋找新的合作機遇的機制職能以加強兩國戰略夥伴關係。同時,雙方同意保持在兩國防務與安全磋商、經貿和技術合作聯委會等機制下的對話與合作。

    七、雙方歡迎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和印度尼西亞共和國外交部關於共同行動的諒解備忘錄》,以加強兩國外交部合作,包括開展相互交流、外交官培訓、政策規劃研究以及建立兩國外交部各級別官員間熱線電話等。

    八、中方歡迎印尼即將在上海開設總領館。雙方認為,這將有利於進一步深化兩國關係。

    經濟、貿易和投資

    九、雙方重申海上合作對發展兩國戰略夥伴關係的重要意義,承諾繼續加強在航行安全、海上安全、海軍合作、漁業開發活動、打擊非法、不報告及不受管制的漁業捕撈活動、海洋科研環保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雙方歡迎簽署《關於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海洋局和印度尼西亞共和國海洋漁業部關於海洋領域合作諒解備忘錄〉的議定書》。

    十、雙方對雙邊經濟關係的積極發展表示滿意。雙方相信,兩國貿易額達到500億美元的目標有望提前實現,同意努力實現2015年兩國貿易額達到800億美元的新目標。雙方強調和重申以平衡和可持續發展的方式實現上述目標。

    十一、為此,溫家寶總理重申中方堅定致力於擴大從印尼進口併為此提供便利,通過增加中國在印尼工業領域的投資等措施提高印尼工業能力。

    十二、雙方歡迎兩國政府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印度尼西亞共和國政府關於擴大和深化雙邊經濟貿易合作的協定》,並決心通過互利互惠的方式落實好上述協定。

    十三、雙方同意積極鼓勵和支持兩國企業增加和擴大雙向投資,包括推動雙方相關協會間建立直接對話。印尼歡迎中國增加對印尼製造業、高新技術、農業、林業、漁業、清潔能源和旅遊業等領域的投資。

    十四、印尼歡迎中國企業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特別是在公私伙伴合作框架下,參與印尼公路、橋梁、港口、電站和水資源開發等基礎設施發展。雙方同意就印尼經濟走廊的發展加強合作。中方也希望就經濟合作區的發展同印尼方加強合作。

    十五、雙方再次承諾將推進兩國農業領域合作,特別是在技術轉讓、能力建設、糧食儲備管理、雜交水稻、共同研發以及應對糧食安全相關問題方面的合作。

    十六、雙方強調,將鞏固擴大兩國在油氣、煤炭、電力領域的合作,並積極探索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領域的合作機會。為此,雙方強調,充分利用中國-印尼能源論壇,加快實現兩國在能源領域的合作目標。

    防務和安全

    十七、雙方一致認為,為應對二十一世紀傳統和非傳統安全挑戰,兩國應進一步加強戰略防務合作。為此,雙方承諾,進一步加強包括聯合演習、海上安全、國防工業在內的防務及其能力建設領域的合作,並加強在非傳統安全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社會和文化

    十八、雙方一致認為,建立雙邊合作機制,加強防災、減災領域協商與協調非常重要,其中包括信息、經驗共享及相關人員培訓。

    十九、雙方強調相互尊重對方的傳統文化,同意進一步加強藝術、電影、媒體、展覽以及雙方達成一致的其他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二十、雙方同意進一步推動兩國教育領域合作,在教育及相關機構鼓勵語言教學,促進學生交流和學者交流,擴大獎學金規模,推進互相承認學歷學位工作。

    二十一、雙方同意加強兩國青年和青年組織間互訪,加強體育合作。

    二十二、雙方同意推動旅遊合作,鼓勵聯合宣傳推廣,鼓勵兩國遊客互訪。

    二十三、雙方同意促進兩國學術界交流,加深兩國國民間業已存在的友好關係,增進雙方相互理解與信任。雙方進一步鼓勵雙方智庫加強交流。

    地區和國際問題

    二十四、雙方強調中國和印尼在促進亞太地區和平與穩定方面擁有廣泛共同利益,為此,雙方支持構建和完善開放、包容、互利的合作框架。雙方重申,將堅定致力於在中國-東盟、東盟與中日韓、東亞峰會(EAS)、東盟地區論壇(ARF)、亞太經合組織、亞歐會議等多邊框架下加強協調與合作,共同應對國際和地區問題。雙方致力於促進區域貿易和投資自由化與便利化、區域經濟一體化和經濟技術合作以及為本地區的穩定和發展作出貢獻。

    二十五、雙方高度評價中國與東盟二十年來始終保持密切合作關係。溫家寶總理表示相信,在印尼擔任東盟主席國期間,中國-東盟關係將得到進一步提升。

    二十六、雙方承諾將繼續支持東盟在東亞峰會中的主導作用。雙方相信,2011年11月在巴厘舉行的東亞峰會將進一步推動各成員國密切合作,以進一步實現本地區的共同穩定、共同安全和共同繁榮。

    二十七、雙方一致認為,中印尼在多邊領域中的合作是兩國戰略夥伴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主要發展中國家,中印尼加強對話與合作將為國際社會應對重大挑戰作出貢獻。中國和印尼願在聯合國、二十國集團和世界貿易組織框架下保持密切磋商。同時,雙方將加強與其他發展中國家的協調,在重大國際問題上維護髮展中國家的主張和利益,推動建立持久和平、共同繁榮的和諧世界。

    二十八、雙方強調,應對氣候變化應在可持續發展框架下進行,應基於《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京都議定書》的原則和規定,應在坎昆會議成果的基礎上繼續落實“巴厘路線圖”授權,推動南非德班氣候變化會議取得積極成果。

    二十九、雙方滿意地看到,中國和印尼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帶來的挑戰中採取了積極有效措施,保持了各自經濟增長,併為全球經濟復蘇作出了重要貢獻。雙方支持加快落實和深化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的改革,實現二十國集團匹茲堡峰會確定的量化改革目標,將就此保持密切磋商與協調。

    三十、溫家寶總理對蘇西洛總統以及印尼政府和人民在此次正式訪問期間給予他本人和代表團的熱情款待表示衷心感謝,這充分體現了兩國和兩國人民間長久的友誼和互利合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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