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工會加大推進“兩個普遍” 全國工會會員達2.39億人
建立各級協調勞動關係三方組織1.4萬多個
面對國內外經濟形勢的嚴峻挑戰和複雜多變的勞動關係,各級工會加大推進“兩個普遍”(即依法推動企業普遍建立工會組織、普遍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工作力度,立足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推動構建和諧勞動關係。截至2010年9月,全國工會會員達到2.39億人,新增1361.3萬人,其中新增農民工會員839.8萬人。共簽訂集體合同140.8萬份,覆蓋企業243.9萬個,覆蓋職工1.85億人。工會成為構建和諧勞動關係、服務科學發展的“職工之家”。
全總制定了企業工會組建和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兩個“三年規劃”,要求到2013年底企業法人建會率達到90%以上,企業職工入會率達到90%以上;已建工會組織的企業80%以上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基本實現已建工會企業普遍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其中實現世界500強在華企業全部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北京等地方工會也結合各自實際,制定了落實兩個“三年規劃”的行動計劃,進一步細化工作部署。
為了給進一步發展和諧勞動關係提供法律保障,各級工會從源頭上積極參與涉及職工權益的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改,僅去年一年,全總就參與了《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刑法修正案(八)》等十多部涉及職工權益的法律法規的制定與修改,其中由全總首倡設立的“惡意欠薪罪”寫入刑法,引發了廣泛的社會關注。
同時,工會還整合社會各方力量,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積極推動協調勞動關係機制建設。在宏觀層面,推動完善勞動關係三方協商機制、工會與政府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權益保障機制;在微觀層面,充分發揮職代會、廠務公開、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等在協調企業勞動關係中的積極作用。目前,全國僅建立各級協調勞動關係三方組織就達1.4萬多個,地市、縣級以上普遍建立了政府、企業、工會三方機制,多數省份正在向鄉鎮(街道)延伸。
各級工會在切實維護職工勞動經濟權益的同時,加大對困難職工幫扶力度。僅2011年元旦春節期間,全國各級工會就籌集送溫暖資金36.5億元,走訪困難企業10.5萬家,慰問困難職工、勞模等778.4萬人,實現了對困難職工家庭走訪慰問全覆蓋、不遺漏的活動目標。(記者 潘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