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6日電(張玉清、李洪春)解放軍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近日聯合發出通知,從今年開始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士兵中選拔軍隊飛行學員。
入伍前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考,高考成績在普通本科第二批控制分數線以上,獲得全日制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學位,所學專業為理工類,或設有高等數學、普通物理為主課的其他專業,未滿25周歲(截至當年6月30日)的男性未婚士兵,可以參加飛行學員選拔。
符合軍隊院校招收飛行學員政治條件和體格健康檢查、心理檢測等選拔標準的選拔對象,可成為飛行學員。
大學生士兵成為飛行學員後,享受軍官待遇。學員在海軍、空軍飛行院校進行為期二年的航空理論學習和初、高級教練機飛行訓練。畢業頒發航空飛行與指揮專業畢業證書,授予軍事學學士學位,分配到海軍、空軍或陸軍航空兵部隊任職。
據悉,空軍2010年在所屬部隊和北京軍區某集團軍開展了選拔大學生士兵飛行學員試點工作,錄取的12名大學生士兵飛行學員,已有7人進入初級教練機階段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