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5月12日電(記者 劉巍巍)《江蘇省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5月30日起正式實施。明確商品房應在對外銷售5日前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並明碼標價,實行“一套一標”。房地産銷售中的虛報價格、臨時漲價、隱瞞價格等現象將得到有效遏制。
根據規定,已取得新建商品住房預(銷)售許可證的商品房經營者,應在正式銷售5日前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並按照申報備案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這意味著購房者在樓盤開盤前5天就能獲知每一套商品房的價格信息。
同時,《細則》還要求,開發商必須明確標誌優惠折扣及享受折扣的條件,並實行“一價清”制度,所標示的價格就是開發商與購房者的最終結算合同成交價格,合同成交價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對於已選聘物業企業的樓盤,應同時公示前期物業服務內容及收費標準,對已售房源和價格也應予以明示。
此前,江蘇一些地區採取過類似商品房明碼標價的措施,要求開發商須在取得銷售許可之後的10日內公示房價,卻沒有規定在開盤前公示,導致一些購房者在排隊搶號時甚至不知房價幾何。業內人士表示,《細則》的實施將便於購房者更好地根據自身需求合理消費,防止盲目搶購及價格欺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