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30日電(記者 黃海)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30日宣佈,北京市已出臺6項措施重點解決農貿市場和超市亂收費及收費不規範行為,遏制市場流通環節費用過快上漲和不合理上漲,努力降低流通環節費用,穩定農副産品價格。
北京市發改委提出了規範全市農貿市場(包括社區菜市場、菜店等)攤位費及超市進場費的6項措施:一是規範農貿市場攤位收費項目,除規定的收費項目外,不得向經營戶收取其他任何費用。二是嚴格實行市場收費明碼標價,未經公示的項目、標準,農貿市場及超市的經營戶有權拒絕繳納。三是合理控制市場收費的調整頻率及幅度,原則上收費調整幅度應不超過成本費用變動幅度,一般情況下收費標準一年內調整不得超過一次。四是強化攤位租賃合同管理,市場開辦者應與場內經營戶通過簽訂合同的方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五是引導企業規範和降低收費水平,農貿市場開辦者及超市經營者應主動規範農貿市場攤位費和超市進場費,維護公平公正的交易環節。六是加大市場執法檢查力度,要求各區縣加強對農貿市場及超市收費行為的監督和管理,全面清理規範本行政區域內農貿市場及超市違規收費項目和收費行為。
今年1-4月,北京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同比分別上漲4.8%、5.3%、5.5%和5.8%,累計上漲5.3%,比全國高0.2個百分點。北京市25種蔬菜1-4月平均零售價格每500克2.73元,同比基本持平。北京市日前已採取措施進一步全面加強市場監管和穩定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