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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1·15"火災受災居民房屋損失賠償方案出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6月10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上海6月10日電 從上海市靜安區“11·15”火災事故善後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獲悉,火災受災居民房屋損失賠償方案已正式出臺。房屋損失賠償有房屋修復賠償、貨幣賠償、實物賠償三種方式,房屋權利人可以選擇其中一種賠償方式,獲得房屋損失的全額賠償。

    據介紹,《關於膠州路728號受災居民房屋損失賠償的方案》按照先期出臺的《關於膠州路728號火災善後賠償和相關救助的方案》中“市場價格、全額賠償”的原則,由事故侵權責任主體上海靜安區建設總公司,以專業評估機構的評估為基本依據,在聽取受災居民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制訂。

    《方案》明確了三種賠償方式,一是房屋修復賠償,即房屋權利人希望保留原房屋産權的,可以選擇房屋修復賠償方式,由上海靜安區建設總公司負責對原房屋進行修復,並賠償相應損失。二是貨幣賠償,房屋權利人願意將原房屋産權轉移歸上海靜安區建設總公司所有的,上海靜安區建設總公司將以原房屋的市場價格為基本依據,結合房屋權利人重新購置同類型房屋的合理需求,以貨幣方式對原房屋損失進行全額賠償,一房一價。三是實物賠償,房屋權利人願意將原房屋産權轉移歸上海靜安區建設總公司所有的,上海靜安區建設總公司將以原房屋的市場價格為基本依據,以實物期房方式對原房屋損失進行全額賠償。

    “11·15”特大火災事故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上海市委、市政府迅速成立事故善後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協調傷員救治、遇難者家屬安撫、受災群眾安置及人員撫恤、財産賠付等善後工作。上海市委、市政府始終要求,各項善後工作要堅持將心比心、換位思考,把受災群眾當作親人,細緻、妥善、負責地關心照顧好他們的生活;加強溝通、增進互信,堅持面對面地與受災群眾交流,爭取受災居民的理解和信任;依法合規,維護受災居民的合法利益。

    靜安區成立了區善後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抽調全區近千名幹部,組成175個工作小組,全力以赴安置安撫受災居民,與受災居民保持密切溝通,在認真聽取受災居民意見建議的基礎上,開展相關政策和工作方案的制訂。

    此前,關於“11·15”特大火災事故善後人身賠償和救助政策、受災家庭物品財産賠償方案已相繼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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