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4日電(藏瑾 何雨欣)記者24日從財政部獲悉,為加快推廣先進節能技術,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中央財政將繼續安排專項資金,採取“以獎代補”方式,對企業實施節能技術改造給予適當支持和獎勵。
財政部介紹,獎勵資金支持對像是對現有生産工藝和設備實施節能技術改造的項目,必須符合下述條件:
——按照有關規定完成審批、核準或備案;
——改造主體符合國家産業政策,且運行時間3年以上;
——節能量在5000噸(含)標準煤以上;
——項目單位改造前年綜合能源消費量在2萬噸標準煤以上;
——項目單位具有完善的能源計量、統計和管理措施,項目形成的節能量可監測、可核實。
財政部還介紹,為保證節能技術改造項目的實際效果,獎勵資金與節能量挂鉤,東部地區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根據項目完工後實現的年節能量按240元/噸標準煤給予一次性獎勵,中西部地區按300元/噸標準煤給予一次性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