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7日電(記者周英峰 陳菲)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27日在有關報告中建議,地方政府性債務應納入預算,接受同級人大審查與監督。
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高強27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了關於2010年中央決算審查結果的報告。
財經委在審查報告中建議,依法健全地方政府舉債融資管理機制,規範地方政府性舉債融資行為,建立債務風險預警和償債機制。同時,應積極研究並採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理現有債務,防範和化解債務風險。
財經委認為,2010年中央決算總體情況是好的,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國務院提出的《2010年中央決算(草案)》。財經委同時指出,2010年中央決算中也反映出一些應當注意的問題,有的還比較突出。
針對2010年中央決算反映出的問題,財經委還提出以下建議:
——切實改進預算編制管理。規範預算編制,科學編制收入預算,客觀反映經濟發展和財政收入增長情況。細化預算支出編制內容,提高基本建設等項目的年初預算到位率,大力壓縮代編預算規模。清理、歸併政府性基金項目,細化政府性基金預算,完善基金預算管理制度和使用辦法。進一步擴大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範圍,健全管理制度。
——規範預算執行管理。嚴格執行全國人大批准的預算,減少和控制預算追加與調整。加快預算下達與資金撥付,提高預算執行的均衡性,控制結轉資金數額,提高資金績效。在預算執行中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出臺新的增減收入或支出的政策措施。預算如有超收,除依法安排部分重點支出外,應用於減少財政赤字和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完善政府收支分類科目體系,全面、準確地反映預算執行情況。嚴格部門預算執行的監督管理,力求做到完整真實,不得以撥作支,嚴禁虛報瞞報。按照監督法等法律規定,在中央決算草案中增列“調整或變更數”欄目,並對預算調整或變更情況作出説明。
——進一步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調整財政轉移支付結構,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特別是均衡性轉移支付所佔比重,壓縮專項轉移支付規模,有效發揮轉移支付對於均衡地區間財力的作用。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加快資金下達,及時保障基層政府的支出需要。建立轉移支付資金使用績效的考核評價機制。每年8月份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預算執行情況時,應當對轉移支付預算下達和資金撥付情況進行重點説明。
——加強資金管理和監督。加強財政專戶管理,切實做好財政專戶清理整頓工作,取消違規設立的各類專戶。進一步擴大國庫集中支付實施範圍,2012年底前將所有中央預算單位的財政資金全部納入國庫集中支付。健全財政資金管理監督制度,落實財政資金安全責任制。進一步推進預決算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