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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相關負責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6月28日   來源:新華社

警惕非法集資陷阱
——專訪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人

    新華社北京6月28日電(記者蘇雪燕、吳雨、付航)近年,我國非法集資案件頻發,涉案金額巨大。近期暴露的哈爾濱“聖瑞”特大集資詐騙案,涉案金額高達45億余元、有11萬餘人參與集資;包頭惠龍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超過12億元,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

    非法集資案件為何頻發?近期呈現哪些特點?監管部門將採取哪些措施打擊防控?公眾如何警惕非法集資陷阱?近日,由銀監會牽頭的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就此接受了專訪。

    非法集資涉及29個省份 仲介機構涉案增多

    問:非法集資案件的數量和規模有何變化?近期,呈現哪些特點?

    答:近年來,非法集資活動猖獗,案件數量居高不下,涉及行業多,地域廣,參與集資群眾眾多,已演變成為典型的涉眾型經濟犯罪。

    目前,非法集資案件涉及全國29個省(區、市),涉及全國80%以上的地(市、州、盟),並且有10個省份地(市)級涉案面達到100%。案件涉及農業、林業、房地産、採礦、金融、旅遊、醫療衛生和教育等行業。

    數據顯示,近三年來全國新發案件中,跨省份案件每年都佔到5%左右,並且涉案金額逐年上升。許多非法集資企業通過異地設立分理處、分公司、子公司等方式,跨行政區域流竄作案。

    非法集資形式日趨多樣,手段更為隱蔽,已由過去直接吸收存款發展到進行生産經營投資,從單一債權發展到股權甚至債權、股權相混合,而且從單人作案發展到組織化、智慧化和網絡化。許多非法集資活動打著“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發展三農”等旗號,以合法公司名義假借發行證券、投資理財、黃金期貨交易、分時度假等形式誘騙群眾財産。

    尤其是近期仲介機構等非法集資案件增多,風險顯現。一些擔保公司、房地産仲介公司、投資諮詢公司等仲介機構以高額回報為誘餌非法吸收公眾資金,再用於投資或轉借給他人,謀取不法利益。不少地方還出現民間“會”“社”惡性發展引發資金鏈斷裂、會頭卷款逃跑等事件。而集資參與者相當一部分是城鎮下崗人員、退休老人、農民等社會弱勢群體,一旦造成損失對他們將是致命一擊,也將引發一系列社會問題。

    公眾應警惕美麗的謊言 四點辨識非法集資

    問:非法集資案件高發、頻發的主要原因?

    答:非法集資案件高發,背後原因複雜。一些企業和個人盲目追逐高額利潤,存在“天上掉餡餅”“願賭不服輸”等畸形貪念,不切實際地實施非理性經營或投資行為容易引發非法集資案件。

    另外,一些企業和個人蓄意利用一些群眾追逐高利回報的理財願望,採取欺騙的手段編織“高回報”、“零風險”的美麗謊言,詐騙群眾的財産。而部分群眾理財觀念不夠成熟,在相關法律法規還不夠完善的情況下,容易被非法集資企業和個人加以利用。

    此外,面對經營和競爭壓力,一些企業鋌而走險,不惜踩違法的“紅線”,進行非法集資。由於經營不具有可持續性,一些非法集資案件由於企業資金鏈的斷裂得以暴露。

    問:公眾及投資者應該怎樣警惕和避免參與非法集資帶來的風險?

    答:非法集資通常具備四個特點: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

    另外,非法集資呈現出一些具體形式。例如,一些公司不具有發行股票、債券的真實內容,以虛假轉讓股權、發售虛構債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有的公司以投資入股、委託理財等方式,或是利用民間“會”“社”等組織非法吸收資金的。公眾及投資者可根據上述特點提高對非法集資的判別能力。

    非法集資是違法犯罪活動,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參與非法集資所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在面對“高收益、高回報、零風險”的投資誘惑時,廣大公眾要樹立正確的投資理財觀念,增強風險意識,警惕非法集資陷阱,自覺遠離非法集資。

    “堵歪道”勿忘“開正門” 疏通社會投融資渠道

    問:面對非法集資案件高發頻發的嚴峻形勢,近年來主要採取了哪些措施打擊、防控?

    答:自2006年國務院決定建立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工作機制以來,從中央到各地相繼建立了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制,出臺一系列政策法規,房地産、農業、林業、證券、保險等行業有了防範非法集資活動政策措施。

    與此同時,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不斷加強非法集資案件監測預警,與各省(區、市)和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建立起暢通的信息報送、交流渠道,定期對各地案件信息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對非法集資形勢及風險進行研判,進行風險提示。2006年5月至2010年底,部際聯席會議先後赴全國24個省(區、市)現場督導90多次。

    此外,2010年,部際聯席會議還印發了《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規劃綱要(2010年—2015年)》,著力建立宣傳教育長效機制,揭示非法集資的危害性和欺騙性,提高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和風險防範能力。

    問:下一步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思路和重點是什麼?

    答:針對目前非法集資呈多形式、多地區、多行業和多領域發展趨勢,部際聯席會議將推動地方政府和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實行“雙線防控”,在地方政府切實負起總責的同時,行業主管監管部門不斷完善本行業管理制度、行業技術標準和政策措施,加強日常監管和監測,暢通舉報渠道。

    部際聯席會議將積極建立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責任追究制度,並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工作,推動各地方有效落實責任。

    “堵歪道”的同時還得“開正門”。在規範管理的同時,要引導金融機構積極開展金融創新,暢通渠道,尤其是積極疏通拓寬小企業直接融資和民間資金投資渠道。加強對民間融資的研究和監測,積極探索建立民間融資綜合監管體系,引導社會投融資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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