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13日電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農村基層幹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
通知指出,《規定》的頒布實施,是加強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完善農村基層幹部行為規範、促進農村基層幹部廉潔履行職責的重要舉措。
通知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從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的高度,充分認識貫徹實施《規定》的重要性,深入學習宣傳,認真查找和解決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農村基層幹部廉潔履行職責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強對《規定》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並嚴肅處理違反《規定》的行為,確保把《規定》落到實處。要堅持從嚴要求和關心愛護相結合,切實為農村基層幹部廉潔履行職責創造條件。廣大農村基層幹部要認真執行《規定》,自覺接受監督,堅決杜絕違反《規定》行為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