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山東省財政廳獲悉:山東已確立五大籌資渠道,從今年起至2020年底,每年可籌措基金逾百億。“此舉意味著山東形成穩定持續的水利建設資金保障新機制,水利建設籌資難的問題迎刃而解。”山東省財政廳廳長于國安説。
今年山東省預算安排水利建設資金達106億元,但與實際需求仍有較大差距。為進一步拓寬籌資渠道,山東出臺《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決定從5個方面籌集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按照2010年數據測算,全省預計一年可徵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138億元。”于國安介紹説,這5個籌資渠道包括:從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中提取3%,從成品油稅費改革返還和轉移支付中提取3%,從城市維護建設稅中提取15%,按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實際繳納額的1%向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徵收。另外,山東省政府要求各級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10%—20%的農田水利建設資金,一併納入水利建設基金管理。
多渠道籌資會不會增加社會負擔?山東省財政廳綜合處副處長侯乃弘解釋,五大籌資渠道,大多是對既有財政資金的整合和規範,只有1項基金是新開闢的,即向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按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三稅實際繳納額的1%徵收部分,但山東同時停徵了河道工程維護費。“以2010年數據為例,僅全省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應徵繳河道工程維護費就約80億元,如按三稅繳納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則僅為22.14億元,減少72.33%,企業負擔不僅沒有增加,反而大大下降。”(記者 徐錦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