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8日電(何雨欣、藏瑾)記者28日從財政部獲悉,為推動地方政府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改善民生,充分發揮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的政策導向功能,中央財政正式設立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
根據相關辦法,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的資金範圍包括青海三江源自然保護區、南水北調中線水源地保護區、海南國際旅遊島中部山區生態保護核心區等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中限制開發區域(重點生態功能區)和禁止開發區域、生態環境保護較好的省區等。
據介紹,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按縣測算,下達到省,省級財政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分配落實到相關市縣。具體測算辦法為:選取影響財政收支的客觀因素,適當考慮人口規模、可居住面積、海拔、溫度等成本差異系數,採用規範的公式化方式進行分配。
財政部相關負責人表示,享受轉移支付的基層政府要將資金重點用於環境保護以及涉及民生的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為提高轉移支付資金使用效益,財政部將定期會同有關部門對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分配情況和使用效果進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