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3日電(記者周英峰)推進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是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問題。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意見》。這份文件2日一公佈,即成為輿論的焦點。
如何理解《意見》頒布實施的意義,與以往相比《意見》有哪些“亮點”,怎樣確保《意見》落到實處?針對上述問題,記者3日對有關部門和專家學者進行了採訪。
深化政務公開:打造“陽光政府”的戰略考量
“近年來,我國頻頻發生影響重大的公共安全事件。不可否認,行政決策不公開、權力運行不透明等是導致這些事件的重要因素。這個文件選擇這個時候頒布,是對解決現實問題的一個回應。”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説。
黨的十六大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堅強領導下,我國政務公開不斷深化,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全方位推進。但是,與人民群眾日益高漲的期待相比,政務公開工作還存在不少差距。
今年以來,在中央部門公開“三公”經費、紅十字會“郭美美”事件、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溫州“7·23”動車相撞事故、故宮瓷器損壞事故等一系列熱點事件中,社會公眾對信息公開的質疑和批評不絕於耳。
“抓好重大突發事件和群眾關注熱點問題的公開,客觀公佈事件進展、政府舉措、公眾防範措施和調查處理結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正確引導社會輿論。”《意見》中的這一表述,十分引人關注。
“重大事件發生後,一些政府部門總習慣於遮遮掩掩,這份文件的針對性和指向性很明確。同時,以兩辦名義發佈文件,也體現了中央打造‘陽光政府’的持續決心和戰略考量。”中國社科院法學所憲法行政法研究室主任周漢華説。
黨中央國務院一直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1998年和2000年,中辦、國辦先後聯合發出關於在農村普遍實行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關於在全國鄉鎮機關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制度的通知。2005年3月,中辦、國辦又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推行政務公開的意見。2008年5月,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正式施行。
據全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介紹,此次印發的《意見》是2005年《意見》的深化和延續,對實踐中創造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經驗進行了系統的總結、歸納和規範。
“把‘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寫入文件,明確政務公開的方式、手段、程序、流程,強調重大突發事件和熱點問題必須公開,這些既是文件的‘亮點’,也是政務公開深化的必然要求。”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説。
加強政務服務:“服務型政府”建設再次加力
與以往明顯不同的是,在強調“深化政務公開”的同時,“加強政務服務”的內容在文件中被單獨列出。
“建設陽光政府、服務型政府,都是中央大力推進的戰略方向。公開是服務的一種有效方式,推進公開則要以服務為基礎,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相輔相成,文件把兩個方面結合起來,是對新形勢、新期待的呼應。”周漢華分析説。
對於“加強政務服務”,《意見》從逐步建立健全政務服務體系、充分發揮服務中心作用、明確服務中心職能、規範服務中心運行、加強服務中心信息化建設、建立統一規範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政務服務資源等方面作了明確規定。
“這些內容雖然有的省(區、市)已經作出規定,但從全國層面來講,是第一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作出規定。所以,這一部分也是文件的重點內容,需要各地區各部門認真學習領會,抓好落實。”全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指出。
自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以來,政務(行政)服務中心在全國各地逐步推廣發展,成為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實施政務公開的重要平臺,在經濟社會發展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據統計,截至2009年底,31個省(區、市)已設立綜合性服務中心2842個,其中,省級10個,市地級356個,縣級2476個。全國鄉鎮(街道)建立便民服務中心24849個。
——各地要因地制宜規範和發展各級各類服務中心。凡與企業和人民群眾密切相關的行政管理事項,包括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均應納入服務中心辦理;
——服務中心管理機構作為行政機構,應使用行政編制,配備少而精的工作人員;已使用事業編制的,應在行政編制總額內調劑出一部分進行替換;
——進駐服務中心的政府部門要對其服務窗口辦理事項充分授權,使不需要現場勘察、集體討論、專家論證、聽證的一般性審批事項能在窗口受理後直接辦結;
——堅持把方便基層群眾辦事作為政務服務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
“對於數以萬計的各級各類服務中心如何定位,過去一直沒有明確説法。此次印發的《意見》,從機構、編制、功能以及建設等各個方面都實現了有章可循,我國‘服務型政府’建設再次加力。”長期跟蹤政務服務工作的汪玉凱説。
強化監督保障:提升執行力把規定落到實處
“公開透明、高效服務是政府運行的目標。目標能不能實現,落實才是根本。在深化政務公開、強化政務服務方面,我們相繼出臺了很多政策規定,但目前來看依然存在不少問題,主要原因在於執行不到位。”竹立家分析説。
《意見》指出,當前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如政務公開方面,有的存在重形式輕內容現象,有的公開內容不全面、程序不規範,有的不能妥善處理信息公開與保守秘密的關係。政務服務方面,服務體系建設不夠完善,公開辦理的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不能滿足群眾需求等。
“當前,微博等新媒體正在倒逼政府信息公開,但事後的被動解釋,往往是越描越黑,不能讓老百姓滿意,使政府的公信力下降。推動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需要在轉變理念、完善制度上下工夫,確保執行不走樣。”汪玉凱建議説。
為避免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流於形式,此次印發的《意見》提出了一系列監督和保障制度:
——在工作機制方面,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領導,將其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統一研究部署,解決工作難題。行政首長作為第一責任人,更加明確了領導責任;
——在考核制度方面,把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行政機關績效考核和民主評議範圍,加強考核工作;
——在監察制度方面,要求建立健全電子監察系統,對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實現全過程監察;
——在監督制度方面,明確了黨的基層組織和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和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並特別強調了群眾監督,建立群眾投訴制度;
——在責任追究制度方面,強調對工作落實不力的,要進行誡勉談話,限期整改,對損害群眾合法權益、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格追究責任。
受訪專家指出,政務公開是對公權力的約束和限制,公開與反公開將是一種長期較量,深化政務公開和強化政務服務也將是一個漸進過程。在強化政策規定執行力的同時,更要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最終確保權力在法制軌道上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