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農産品質量安全監測管理辦法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8月09日   來源:人民日報

    為規範和加強農産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提高農産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根據《農産品質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農業部日前組織起草了《農産品質量安全監測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並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

    農業部統一管理全國農産品質量安全監測數據和信息

    農業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我國農産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尚無完整的制度來規範,尤其是監督抽查工作還存在執法依據不足等問題。制訂出臺辦法,有利於從制度層面更好地規範各類監測工作,併為研判農産品質量安全形勢,開展風險預警和依法履行農産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責提供有力支撐。

    辦法將現已開展的例行監測、監督抽查、普查、調查和評價等監測工作科學劃分為風險監測和監督抽查兩大類。農産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掌握農産品質量安全狀況,以便有針對性地對農産品質量安全進行監管。監督抽查強調在農産品質量安全日常監管中對一些突出問題進行檢查,是一項執法活動。辦法規定,檢測工作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符合法定條件的檢測機構承擔;農業部統一管理全國農産品質量安全監測數據和信息。

    農業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把現有的例行監測、普查、調查與評價和專項監測等相關監測統一歸類到風險監測中,這是適應國際上當前在食品風險管理中風險監測的普遍發展趨勢,也是落實國家出臺的《食品安全法》對風險監測的法律要求。

    在監測數據管理方面,以往的監測數據分別由各級農業部門和不同的技術部門掌握,利用率較低。為了加強對監測數據和信息的匯總、統計和分析,辦法規定建立農産品質量安全監測數據和信息管理平臺。農業部負責統一管理全國範圍內的農産品質量安全監測數據和信息,並由農業部農産品質量標準研究中心負責建立國家農産品質量安全監測數據庫和信息管理平臺,承擔全國範圍內的農産品質量安全監測數據和信息的採集、整理、綜合分析和結果上報等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農産品質量安全監測數據和信息。

    質量監測不得收取費用

    為了保證檢測工作的客觀、科學、公正,本辦法還規定監督抽查工作實行抽檢分離制度。抽樣任務主要由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或執法機構負責,檢測任務主要由農産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負責。這也是國外發達國家在食品安全監測活動普遍採用的方法。

    同時,辦法還規定,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監督抽查的同一批次農産品,下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另行重復抽查。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抽檢不合格的農産品,應當及時依法查處或依法移交工商等部門查處。

    速測技術在基層監管實際工作中應用廣泛,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對速測技術及産品缺乏認定和監管,本辦法提出,監督抽查採用的快速檢測方法由農業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認定。採用未經認定的快速檢測方法實施監督抽查的,檢測結果只能作為參考,不得作為處理、處罰的依據。採用農業部會同有關部門認定的快速檢測方法進行監督抽查檢測,被檢單位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測結果時起4小時內申請復檢。復檢不得採用快速檢測方法。

    此外,辦法還明確規定農産品質量安全監測不得向被抽查單位收取費用;參與監測工作的人員應當秉公守法、廉潔公正,不得弄虛作假、以權謀私;檢測機構不得利用檢測結果參與有償活動。(記者 陳仁澤)

 
 
 相關鏈結
· 農業部:2011年上半年農産品質量安全水平穩中有升
· 山東省出臺出口農産品質量安全示範區發展規劃
· 農産品質量安全與現代農業發展專家論壇在京舉行
· 寧夏回族自治區規範生産源頭確保農産品質量安全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