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15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出臺《人民法院加強法律實施工作的意見》,要求各級法院全面、準確地學習領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精神實質,進一步加強法律實施工作,充分發揮審判執行職能作用,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意見》強調,各級人民法院要按照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要求,深刻理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政治性、人民性、科學性和開放性,強化法律意識,維護憲法法律權威、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意見》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要通過履行審判執行工作職責,實施好法律,包括規範立案工作,切實解決訴訟難;加強刑事、民事、行政審判工作,正確實施刑事、民事和行政法律;加強國家賠償工作,正確實施國家賠償法;加強執行工作,切實維護法律尊嚴;加強審判監督工作,堅持依法糾錯;加強調解工作,切實貫徹“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工作原則;加強司法解釋,統一法律適用;加強案例指導,統一裁判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