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26日電(記者 周英峰)記者26日從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上獲悉,我國將制定機動車燃油消耗量限值標準。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期間,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將國務院辦公廳轉報來的發展改革委關於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節約能源法執法檢查報告及審議意見的報告印發給了常委會組成人員。在這份報告中,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了加強節能工作的具體措施。
針對加強節能法制建設問題,報告提出了四項具體措施:
一是健全節能法律法規。修訂實施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辦法、能效標識管理辦法、節能産品認證管理辦法等。
二是完善節能標準體系。制(修)訂銅及銅合金線材、稀土冶煉、海綿鈦等重點耗能行業限額標準及中小型異步電動機、稀土永磁電機、單端熒光燈、換氣扇等終端用能産品能效標準;完善建築節能標準和設計規範。
三是強化節能執法監督。督促落實各項節能措施,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公開通報或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實行節能執法責任制,對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嚴等行為,追究有關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負責人的責任。
四是加強節能能力建設。加強能源生産、流通、消費統計,建立和完善建築、交通運輸、公共機構領域能耗統計制度以及地區單位生産總值能耗指標季度統計制度。加快建立健全節能管理、監察、服務“三位一體”的節能管理體系;加強節能監察機構能力建設,推動建成覆蓋省、市、縣三級的節能監察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