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9月5日電(張建松 丁紹學)為激勵高素質青年踴躍參軍入伍,上海市出臺了一系列徵兵新政策,其中包括非上海籍大學生士兵退役後可直接落戶上海、招錄退役大學生士兵進公務員、招考非大學生退役士兵免費上大學等。
記者5日從上海市徵兵辦獲悉,上海市委、市政府審定通過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本市徵兵工作的若干意見》,並由上海市委、市政府和上海警備區聯合下發執行。
根據《意見》,上海在徵兵宣傳、優待、懲處等一系列徵兵政策上進行了調整,其中優待政策涉及面最廣、調整幅度最大。
《意見》規定,應徵入伍的非上海戶籍在校高職(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在部隊表現好、退役複學後本科或者研究生畢業、在上海市落實就業單位的,直接申辦上海戶籍;退役複學後專科畢業的、在上海落實就業單位的,可申辦人才類上海市居住證並享受相關待遇,其服義務兵役時間視同持有居住證時間。
《意見》還規定,上海公安、司法部門每年要招錄一定比例退役士兵,對報考警察學員的退役士兵年齡放寬至28周歲;退役士兵報考其他崗位公務員、事業單位,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優先調劑、優先錄用;退役大學生士兵重點招錄為基層專武幹部,優先招錄為村(居)兩委班子成員;國有大中型企業每年要定向招錄一定數量退役士兵,企業與退役士兵簽訂不少於3年的固定期限合同。
《意見》還明確,制訂出臺上海市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實施細則,對退役2年內的本市非大學生士兵報考部分高校實行單獨報名、單獨命題、單獨考試、單獨錄取,在校期間學雜費全免。
此外,上海市出臺的新政策提高了在役士兵及其家屬優待金標準並建立自然增長機制。2011年義務兵及其家屬優待金標準由22000元提高到26000元,從2012年起,義務兵及其家屬優待金標準按照上海市統計局公佈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支出,建立義務兵及其家屬優待金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對到西藏等高原艱苦地區服役的義務兵優待金標準按2倍數額發放。
與此同時,上海還提高了退役士兵自謀職業一次性經濟補助金標準,2011年冬季退役並自謀職業的義務兵,其一次性經濟補助金由3萬元提高到5萬元。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官,按其服現役年限每增加一年,一次性經濟補助金遞增10%。
為加大徵兵宣傳教育力度,上海將每年5月的第2周定為全市“徵兵宣傳周”、10月份定為全市“徵兵宣傳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