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9日電(記者 周英峰)記者9日從中央紀委監察部獲悉,近年來,各有關部門在大力開展境外緝捕工作的同時,高度重視源頭預防工作,努力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分子外逃體系,加強防逃制度建設,針對重點環節建立健全防範制度、強化日常監管、加強宣傳教育,初步建立起長效機制。
切實做好防範工作,是遏制違紀違法國家工作人員外逃的治本之策。據介紹,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嚴格執行2010年5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和《關於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及時掌握領導幹部因私出國(境)、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等情況,加強日常監督和管理。
近年來,在中央的正確領導下,境外緝捕和防止違紀違法國家工作人員外逃這兩項工作建立起了聯絡協調機制。通過引渡、遣返、勸返等方式,我國成功將原黑龍江省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主任宋士合、原上海市核電辦公室主任楊忠萬、原雲南省交通廳副廳長胡星、原遼寧省華曦集團副總經理袁同順、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特大貪污挪用公款案主犯余振東等一批外逃腐敗犯罪嫌疑人緝捕歸案,並促使中國銀行開平支行案件另兩名主犯許超凡、許國俊等人在外國受到法律制裁。據統計,2002年以來,僅全國公安機關經偵部門就抓獲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500余名,其中就包括部分國家工作人員。
同時,通過防逃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統籌部署和推動防逃工作。各有關職能部門針對國家工作人員出國(境)證照審批保管、因私出國(境)登記備案、出入境資金監測等重點環節,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相關制度,逐步建立起防逃網絡,成功防堵了一批企圖外逃人員,對確保案件查辦工作順利進行、深入開展反腐敗鬥爭發揮了重要作用。
據了解,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黑龍江、上海等十省(市)將開展建立省級防逃追逃協調機制試點工作,這標誌著防逃追逃工作進入了新的發展時期。各地區、各部門將以此次試點工作為契機,紮實工作,開拓進取,有效防止違紀違法國家工作人員外逃,力爭境外緝捕工作取得重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