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0日電 根據教育部網站日前公佈的關於推進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的指導意見,我國將鼓勵有條件的普通高中、初級中學開設職業指導課程。
根據意見,普通高中要適當增加職業教育課程,採取多種方式為在校生提供職業教育。中等職業學校要積極創造條件,為普通高中在校生轉入學習提供渠道;職業學校要為本科院校學生技能培訓提供方便。結合地區實際,鼓勵中小學加強勞動技術、通用技術課程教學,中等職業學校要為其提供教師、場地、資源等方面的支持。對於希望升入職業學校或較早開始職業生涯的初三學生,初級中學可以通過開設職業教育班或與職業學校合作等方式,開展職業教育。
意見指出,要推廣“知識+技能”的考試考查方式。探索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貫通的人才培養模式。研究制定在實踐崗位有突出貢獻的技能型人才直接進入高等職業學校學習的辦法。
意見還在人才評價、師資建設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措施。如,吸收行業、企業、研究機構和其他社會組織共同參與人才培養質量評價,將畢業生就業率、就業質量、創業成效等作為衡量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指標;完善職業學校教師定期到企業實踐制度,在企業建立一批專業教師實踐基地。各地要建立職業學校教師準入制度,新進專業教師應具有一定年限的行業企業實踐經歷。制定完善企業和社會專業技術人員到校擔任兼職教師措施。
意見還要求各地要加快制定和落實中等和高等職業學校學生人均經費基本標準和學生人均財政撥款基本標準,認真落實城市教育費附加安排用於職業教育的比例不低於30%的規定。
根據意見,中等和高等職業學校可申請適當延長或縮短基本修業年限,畢業證書應對生源、學制、學習渠道、培養地點等給予寫實性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