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1日電(記者 朱立毅)根據國家質檢總局21日公佈的《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徵求意見稿)》,家用汽車産品在出現因産品質量問題而産生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時,消費者可以要求免費退貨。
國家質檢總局擬於今年10月下旬舉行《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立法聽證會。根據已經公佈的徵求意見稿,家用汽車産品售出後30日之內,出現因産品質量問題而産生的車身開裂、制動系統失效、轉向系統失效、燃油泄漏等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更換、修理。消費者要求退貨的,銷售商應當負責免費退貨。
此外,在整車三包有效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或發動機、變速器、車身因産品質量問題,累計更換總成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或製造商在三包憑證中明示的其他總成或系統,因同一主要零部件産品質量問題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更換、修理。如果消費者選擇退貨的,銷售商應當負責退貨。
徵求意見稿指出,符合退貨條件的,銷售商應當為消費者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貸款購車的,銷售商應當按合同約定一次退清貨款。銷售商應當自消費者要求退貨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消費者出具退車證明。消費者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辦理車輛購置稅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