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時期我國80%以上退休人員將納入社區管理服務對象
新華社北京9月23日電 國務院日前印發的《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提出,“十二五”時期,我國將加強老年社會管理工作,各地成立老齡工作委員會,80%以上退休人員納入社區管理服務對象,基層老齡協會覆蓋面達到80%以上,老年志願者數量達到老年人口的10%以上。
規劃指出,各地要建立老齡工作委員會,城鄉社區(村、居)要健全老齡工作機制。加強基層老年協會規範化建設,充分發揮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積極作用。“十二五”期間,成立老年協會的城鎮社區達到95%以上,農村社區(行政村)達到80%以上。
同時,做好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充分利用社區資源面向全體老年人開展服務,切實把為離退休老年人服務工作納入社區服務範圍。推進街道(鄉鎮)、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臺建設,為退休人員提供方便、快捷、高效、優質的服務。“十二五”期末,納入社區管理服務的企業退休人員比例達到80%以上。
規劃還提出,“十二五”時期我國將重視發揮老年人在社區服務、關心教育下一代、調解鄰里糾紛和家庭矛盾、維護社會治安等方面的積極作用。不斷探索“老有所為”的新形式,積極做好“銀齡行動”組織工作,廣泛開展老年志願服務活動,老年志願者數量達到老年人口的10%以上。
“十二五”時期我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將為65歲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
新華社北京9月23日電 國務院日前印發《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規劃提出,“十二五”時期,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為轄區內65歲及以上老年人開展健康管理服務,建立健康檔案。
規劃指出,“十二五”時期,我國將把老年醫療衛生服務納入各地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加強老年病醫院、護理院、老年康復醫院和綜合醫院老年病科建設,有條件的三級綜合醫院應當設立老年病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積極開展老年人醫療、護理、衛生保健、健康監測等服務,為老年人提供居家康復護理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加強人員隊伍建設,切實提高開展老年人衛生服務的能力。
同時,開展老年疾病預防工作,組織老年人定期進行生活方式和健康狀況評估,開展體格檢查,及時發現健康風險因素,促進老年疾病早發現、早診斷和早治療。開展老年疾病防控知識的宣傳,做好老年人常見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導和綜合干預。
2015年全國60歲以上老年人將增加到2.21億
新華社北京9月23日電 國務院日前印發《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規劃指出,“十二五”時期,隨著第一個老年人口增長高峰的到來,我國人口老齡化進程將進一步加快。
規劃指出,從2011年到2015年,全國60歲以上老年人將由1.78億增加到2.21億,平均每年增加老年人860萬;老年人口比重將由13.3%增加到16%,平均每年遞增0.54個百分點。
規劃提出,老齡化進程與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相伴隨,與經濟社會轉型期的矛盾相交織,社會養老保障和養老服務的需求將急劇增加。未來20年,我國人口老齡化日益加重,到2030年全國老年人口規模將會翻一番,老齡事業發展任重道遠。
規劃指出,在快速發展的老齡化進程中,老齡事業和老齡工作相對滯後的矛盾日益突出。主要表現在: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尚不完善,公益性老齡服務設施、服務網絡建設滯後,老齡服務市場發育不全、供給不足,老年社會管理工作相對薄弱,侵犯老年人權益的現象仍時有發生。
因此,規劃指出,必須深刻認識發展老齡事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充分利用當前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撫養比較低的有利時機,著力解決老齡工作領域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從物質、精神、服務、政策、制度和體制機制等方面打好應對人口老齡化挑戰的基礎。
“十二五”期間我國將新增各類養老床位342萬張
新華社北京9月23日電 國務院日前印發的《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提出,我國將統籌發展機構養老服務,“十二五”期間新增各類養老床位342萬張。
規劃提出,要按照統籌規劃、合理佈局的原則,加大財政投入和社會籌資力度,推進供養型、養護型、醫護型養老機構建設。積極推進養老機構運營機制改革與完善,探索多元化、社會化的投資建設和管理模式。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優惠政策,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公辦養老機構建設和運行管理。
規劃指出,“十二五”時期,我國將重點發展居家養老服務。建立健全縣(市、區)、鄉鎮(街道)和社區(村)三級服務網絡,城市街道和社區基本實現居家養老服務網絡全覆蓋;80%以上的鄉鎮和50%以上的農村社區建立包括老齡服務在內的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和站點。加快居家養老服務信息系統建設,做好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平臺試點工作,並逐步擴大試點範圍。
同時,大力發展社區照料服務。把日間照料中心、托老所、星光老年之家、互助式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等社區養老設施,納入小區配套建設規劃。本著就近、就便和實用的原則,開展全托、日托、臨托等多種形式的老年社區照料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