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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報刊《校園週刊·中國小記者專刊》被取締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9月26日 21時30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9月26日電(記者 黃小希)記者26日從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獲悉,全國“掃黃打非”辦日前就中雛奮飛(北京)教育諮詢中心涉嫌非法出版《校園週刊·中國小記者專刊》一事,部署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進行了調查核實,認定該刊為非法報紙,已依法予以取締。

    全國“掃黃打非”辦提供的信息顯示,小記者培訓活動和《校園週刊·中國小記者專刊》係北京世華天成文化傳播中心法定代表人丁某某主辦。北京世華天成文化傳播中心曾于2003年與相關部門合作,成立全國小記者培訓活動中心,並於2008年解除合作關係。同年10月,該中心又與中華愛國工程聯合會合作,繼續開展全國小記者培訓活動。2009年12月,全國小記者培訓活動中心因未按規定年檢,營業執照被工商部門登出。此後,丁某某又以中雛奮飛(北京)教育諮詢中心的名義繼續開展培訓活動。中華愛國工程聯合會秘書長表示,中雛奮飛(北京)教育諮詢中心不是聯合會會員單位,不了解其情況,所辦《校園週刊·中國小記者專刊》與聯合會無關。

    據介紹,丁某某交代稱,2011年5月,中雛奮飛(北京)教育諮詢中心與《包鋼日報·校園週刊》簽訂了承辦《中國小記者專刊》的協議,合作出版《校園週刊·中國小記者專刊》。從2011年5月開始,該中心出版了3期《校園週刊·中國小記者專刊》。後因小記者培訓中心有關事宜在網上引起爭議,刊物自行停刊。

    全國“掃黃打非”辦介紹説,丁某某承認,中雛奮飛(北京)教育諮詢中心未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而初步調查表明,《包鋼日報·校園週刊》已于2007年8月停刊,包鋼日報社否認與任何部門、個人簽訂過合作出版《校園週刊·中國小記者專刊》的協議,《校園週刊·中國小記者專刊》係盜用《包鋼日報》刊號的非法出版物。

    9月16日,執法人員對中雛奮飛(北京)教育諮詢中心的經營地點進行了檢查,現場收繳《校園週刊·中國小記者專刊》6份。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依法責令該中心停止非法出版活動,對《校園週刊·中國小記者專刊》予以取締。

    據調查,中雛奮飛(北京)教育諮詢中心在未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共非法出版《校園週刊·中國小記者專刊》3期,每期2000份,印刷費共計3600元。9月22日,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依據《出版管理條例》,對該中心作出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

    與此同時,全國“掃黃打非”辦要求北京市和內蒙古“掃黃打非”辦公室組織力量對《包鋼日報·校園週刊》合作出版的有關情況作進一步深入調查,堅決防止給非法報刊的産生以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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