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拉薩10月7日電(記者 王軍、拉巴次仁)記者日前從西藏自治區林業局了解到,“十一五”期間西藏共落實林業生態保護與建設資金38億元,累計帶動農牧民增收21.2億元,促進西藏224萬農牧民年人均增收338元,林業生態保護讓西藏農牧民吃上了“生態飯”。
據介紹,“十一五”期間,西藏約9萬農牧民通過參與重點公益林管護、天然林保護、造林綠化、退耕還林、自然保護區建設等工程,獲得勞務收入21.2億元;其中,僅森林生態效益補償一項,參與公益林管護的農牧民就達8.4萬人,管護人員年人均增加現金收入5400元。此外,通過退耕還林,還讓30.6萬農牧民增加近4億元的收入。
西藏自治區林業局資源管理處處長董益均説,10年前啟動的天然林保護工程,曾一度讓西藏林區百姓的收入受到影響。為降低工程實施對林區百姓收入的影響,西藏充分挖掘天然林禁伐後的資源開發潛力,扶持和開發包括食用菌、藥材和花卉等林下和林間資源,發展林區生態旅遊等措施,發揮林業對農牧民增收的促進作用。
目前,西藏已發展86家林業企業,固定資産累計達4億多元,從業人員2500多人。林芝地區林芝縣、工布江達縣,昌都地區昌都縣、芒康縣等初步形成了以松茸為主的林下資源採集加工基地,年加工銷售各類林下資源産品1400多噸;在山南地區加查縣等地,以核桃和花椒為主的特色經濟林已發展到1400萬株。
此外,巴松措、色季拉等國家森林公園和珠穆朗瑪峰、雅魯藏布大峽谷等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生態旅遊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也為不少農牧民提供了新的增收渠道。
同時,林業生態保護工程也取得了良好的生態效益。據2009年公佈的全國第七次森林資源連續清查結果顯示,西藏森林面積為1462.65萬公頃,居全國第5位,森林覆蓋率達11.91%。與2005年公佈的全國第六次森林資源連續清查結果相比,森林面積增長了73.04萬公頃,森林覆蓋率提高了0.6個百分點。
西藏自治區林業局局長雷桂龍説,西藏的林業生態保護工程真正達到了“資源受保護,群眾得實惠”的目的,林業生態保護工程已解決了3.5萬農牧民的就業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