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力治理群眾身邊的腐敗
——山西基層涉紀信訪“千組包千案”活動巡禮
新華社太原10月11日電 (記者 梁曉飛)“幹部有錯、群眾有理、問題有解、基層可辦”,這四句話是山西省紀檢工作人員在處理基層“民告官”事件時的一個推定公式。
自7月8日起,山西省紀檢系統舉行了為期3個月的基層涉紀信訪“千組包千案”活動。據統計,截止到9月30日,此次活動共查結各類陳年積案1282件,黨政紀處分有關幹部1127人,其中移送司法機關103人,收回違紀金額4137.76萬元,受到了當地群眾的一致讚揚。
領導住村下訪
“我反映的是村裏的佔地賠償,以前上訪一直沒有解決,這次紀檢委的人下來,把問題很快解決了。”家住晉中市榆次區烏金山鎮鳴謙村68歲的要福貴是個有48年黨齡的老退伍軍人。因為懷疑本村村支書在佔地補償中虛報數字、騙取國家補貼,“老要”持續上訪了一年多。
為解決這一問題,榆次區監察局副局長姚學軍帶領的3人工作組,自帶生活用品,吃住在農村,頂著烈日走訪了鳴謙村所有的當事人,僅用4天時間就解決了這起舊案。
記者了解到,“帶案下訪、一線接訪、住村辦訪、源頭息訪”是山西省紀委對此次專項活動的統一要求。通過“住村下訪”,既密切了紀委監察人員與群眾的聯絡,方便了案件的調查取證,也讓老百姓能和領導見得上面、説得上話。
“能在短時間裏解決問題,關鍵還在於責任明確、領導重視。”姚學軍説。拿“老要”的案子來説,他負責案件的具體查辦,區委書記是該案的第一責任人,市紀委副書記督辦,省紀委領導督導檢查,所以案子辦起來非常快。
“千組包千案”活動開展後,山西省紀委就向各市下發了《基層涉紀信訪工作任務分解表》,要求各市紀委、監察班子實行包縣、包案、包事的“三包”責任制。市級領導包案協調、市紀委監察包案督辦、縣區紀委監察包案查辦,明確了包案領導的職責,要求做到件件有人管、事事有人辦,案件查辦的責任十分明確。
如今,上訪戶“老要”不光摘除了“心頭病”,還由於覺悟高、懂政策,被當地聘為“黨風黨紀監督員”。
山西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李兆前表示,隨著大量基層涉紀信訪問題的解決,山西赴省進京訪呈穩中有降趨勢。
創新工作方式
時間短、任務重,是“千組包千案”活動的主要特點。
“平時辦一起案子的週期是5個月,現在我們3個人一個月要負責14起案子。”榆次區監察局副局長鄭晉芳告訴記者。在任務量急劇增加的前提下,還要保證辦案質量,創新工作方式就顯得尤為迫切。
“案卷制度,是這次基層涉紀信訪工作中的一個創新。”山西省紀委檢查員周小林説。案卷的出現,完善了案件的報送辦法和程序,尤其在結案程序上加大了監督,進一步保證了“案結事了、息訴罷訪”。
鄭晉芳向記者展示了幾本已裝訂好的案卷。“最薄的這本有170至180頁左右。”她拿著一本足有2厘米厚的卷宗對記者説。
按照晉中市紀委的規定,案件辦結時必須有鄉鎮黨委出具的正式結案報告,必須有上訪人息訴罷訪書面承諾並簽字,必須有被反映人對調查處理情況的書面意見,必須令當事人雙方同時滿意,心服口服。
此外,各市、縣紀委監察局創造性地建立了每日會商、限期辦結、“一案一台賬”、“辦結加審結”等制度,實行領導包縣包案、下派督察組、簽訂協議書、開展“回頭看”等措施,保證了短期集中治理的辦案質量。
探索長效機制
“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開展‘大會戰’是做好基層涉紀工作的有效辦法,但可為而不可常為,可建一時之功而不能解決根本問題。”李兆前説,做好基層涉紀信訪工作,根本在於集中治理整頓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
“千組包千案”活動成效顯著,但有些問題不能不引起反思:為什麼一些3個月能解決的問題會拖上幾年甚至幾十年?為什麼可以在基層解決的問題會上訪到太原和北京?為什麼有些違法違紀黨員幹部可以橫行鄉里十餘年?為什麼有的縣一個信訪積案也沒有,而有的縣卻有十幾件?
“要善於發揮查辦信訪案件的治本功能,從案件中發現體制、機制、制度方面的漏洞和管理方面的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加強監督、推進改革、完善制度。”李兆前表示。
為此,山西省紀檢委制定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涉紀信訪工作的意見》(徵求意見稿),將進一步建立健全包括基層信訪舉報機制、問題排查化解機制、問題處理機制、責任追究機制和工作保障機制在內的長效機制。
徵求意見稿中規定,全省各鄉(鎮)、街道辦事處都要設立信訪接待室,開通“12388”舉報電話,有條件的地方要開通信訪舉報網站,建立完善縣、鄉、村三級信訪網絡,著力治理群眾身邊的腐敗,積極滿足上訪群眾的合理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