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10月18日電(記者 王海鷹)山東省醫改辦日前就化解基層醫療機構債務問題作出解讀,提出兩年內全部化解基層醫療機構形成的4.95億元債務。
隨著基本藥物制度的全面實施,“以藥補醫”機制逐步扭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債務問題顯現。截至2010年底,山東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長期負債4.95億元,其中鄉鎮衛生院負債4.8億元,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負債1495萬元。山東省提出,在嚴格制止發生新債的基礎上,用2年左右時間全面化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長期債務。
據了解,納入化解範圍的債務是指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2009年12月31日以前形成的長期債務,主要是發生於業務用房、輔助用房建設維修和醫療設備購置等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展建設直接相關的、償還期限超過1年的債務。
山東省醫改辦提出,債務清理化解由縣級政府具體實施。償債資金來源於以下渠道:統籌安排的地方預算收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以獎代補”資金、上級財政用於支持化解債務的專項補助資金以及通過統籌有關非稅收入途徑籌集資金和社會捐資贊助的償債資金等。
山東省要求,各地不得借新債還舊債,不得向群眾攤派,不得擠佔挪用其他醫改專項資金,不得影響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和推進綜合改革。優先償還醫務人員集資等個人債務。對虛報冒領、截留挪用、套取補助資金及造成資金損失的,除追回補助資金外,還要嚴肅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