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10月22日電(記者席敏、袁軍寶)如何制定有效的措施,是實現保障房建設有序推進的關鍵所在。今年以來,山東省出臺了涵蓋土地供給、資金引入、質量監管、申領審核等一系列政策,通過政策先行實現保障房建設逐步制度化常態化。
今年,國家下達給山東省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是32.82萬套,是去年的2.8倍,其中包括新建公共租賃住房7.4萬套、廉租住房1.2萬套、經濟適用住房8.6萬套、限價商品住房3.3萬套,改造棚戶區11.54萬戶,新增廉租住房貨幣補貼0.78萬戶。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吳英説:“雖然山東省保障房建設任務重時間緊,但有序推進和確保保障房建設質量更為重要,這需要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制度來為保障房建設提供科學的指導和加以規範。”
在保障房用地供給方面,山東省出臺《關於切實落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通知》,鼓勵各地利用存量用地,科學編制用地計劃,確保新增用地指標,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審批綠色通道,優先保障保障房建設用地需求。
同時,山東省還加強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批後監管,加大清理查處違法違規違約行為力度,促進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按期依規開發利用,對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依法從嚴處理。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住房保障處副處長程懷忠説:“為了加快推進保障房建設進度,提高各級政府組織督促保障房建設的積極性,一些地市還將保障房建設工程納入考核體系。”
據了解,濟南、青島、煙臺、濟寧、泰安、萊蕪、臨沂等7市已將保障性安居工程列入為民辦實事內容之一;淄博、棗莊、東營、煙臺、濰坊、濟寧、日照、臨沂、德州、濱州等10個城市將保障性安居工程納入對市縣區的年度考核體系。
為了讓百姓住上滿意放心的保障房,山東省嚴把保障房質量關,通過建立保障房質量監管體系,切實提高保障房建設質量。山東省規定,凡是未經分戶驗收或分戶驗收不合格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一律不得交付使用。要嚴格執行在建築物明顯部位設置永久性標牌制度,把參建單位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姓名刻在標牌上,讓群眾直接進行監督和評價。
在完善的政策措施的保駕護航下,山東省保障房建設取得顯著成效。截至8月底,山東省已提前完成保障房建設開工任務,比國家確定的11月底前全部開工的目標提前了3個月。山東還將確保年底前連同結轉項目竣工率達到60%以上。